原文由 123(m3149125) 发表:加标实验遵循5项原则【1】1 一致原则样品与加标样按同一操作步骤和方法同时测定,保证实验条件一致。为提高准确度,样品和加标样分别进行平行测试,以平均值带入计算。2 可比原则加标样中原始样品的取样体积、稀释倍数及测试体积,尽可能与样品测试时一致。3 相近原则加标量应与样品中相应待测物含量相近,加入过多或过少,均不能保证加标样品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浓度在相同的精密度范围内,故加标量一般应为试样含量的1~5 倍,加标后的总量不超过测定值上限,在方法测定上限浓度C 的0. 4~0. 6(C)之间为宜。若分析方法为分光光度法,加标样的吸光度过高,也会造成仪器本身的误差,对分光光度计来说,吸光度A 在0. 7 以下,读数较为准确。4 不变原则加标物的浓度宜高,加标体积宜小,一般不超过原始试样体积的1%,以保持样品的基体不变。5 适用原则容易实施,便于回收率计算谢谢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