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我们不一YOUNG】出口韩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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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

参考出口韩国,《韩国食品法典》

1)定义

婴幼儿配方指一种粉状或液态幼儿产品

以大豆蛋白或其它食品分离蛋白质为蛋白源,加入适合正常生长发育的矿物质和维生素营养素,以便在母乳喂养困难或不可能时替代母乳。但畜产品加工法规定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应不在其列。

2)原材料的要求

作为原材料的分离大豆蛋白或其它植物源蛋白应经过处理,以保证

适合婴幼儿食用。但是,不应以麸质为蛋白源。

原材料不应经过辐射处理。

3)制造和加工标准

产品应经过适当消毒或杀菌,以免受到微生物污染。

干货应填充氮气, 液体产品应消毒。

为增加母乳所含养分或适合婴幼儿营养源,必要时可添加其它营养素。但是营养素的效用应经过科学证实,添加量要以母乳为基准。

成品蛋白质氨基酸评分应超过85。

微生物限量要求如下:

(32)菌数: 不超过20,000/g(液化食品:阴性)

(33)大肠菌群: 阴性

(34)阪崎肠杆菌(阪崎肠杆菌(Enterobacter Sakazakii)) : 阴性(6个月以内婴幼儿的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

(35)蜡样芽孢杆菌(Basillus Cereus): 不超过100/g(液化食品除外)

(36)焦粒: 不超过7.5 mg/100g (对比US ADPI规定的A标准) (限粉状食品)

出口韩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对菌落总数要求,液态产品不得检出,其他产品限值是20000cfu/g

大肠菌群阴性,阪崎肠杆菌阴性不得检出,蜡样芽孢杆菌不超过100cfu/g,要求非常严格。

(转载自食品微生物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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