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1)本品横切面:木栓细胞数列,有时已除去。皮层散有叶迹维管束;内皮层明显。中柱较宽,维管束外韧型,散在,沿
中柱鞘部位的维管束较小,排列较密。薄壁细胞充满糊化的淀粉粒团块,
薄壁组织中有含金黄色油状物的细胞散在。
粉末黄色或棕黄色。油细胞多破碎,完整者直径62~110μm,内含黄色油状分泌物。导管多为螺纹导管、梯纹导管,直径20~65μm。纤维孔沟明显,直径15~35μm。淀粉粒大多糊化。(2)取本品粉末0.5g,置具塞离心管中,加石油醚(30~60℃)10ml,超声处理20分钟,滤过,滤液挥干,残渣加无水乙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吉马酮对照品,加无水乙醇制成每1ml含0.4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石油醚(30~60℃)-丙酮-乙酸乙酯(94:5: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香草醛硫酸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检查|
吸光度 取本品中粉30m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加三氯甲烷10ml,超声处理40分钟或浸泡24小时,滤过,滤液转移至10ml量瓶中,加三氯甲烷至刻度,摇匀,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42nm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吸光度不得低于0.45。水分 不得过14.0%(通则0832第四法)。总灰分 不得过7.0%(通则2302)。酸不溶性灰分 不得过2.0%(通则2302)。【浸出物】 照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通则2201)项下的热浸法测定,用稀乙醇作溶剂,不得少于7.0%。【含量测定】 照挥发油测定法(通则2204)测定。本品含挥发油不得少于1.5%(m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