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3.2.2操作步骤
3.2.2.1 先将5.1.2.1的干燥煤样粉碎,粒度应少于0.2mm,混匀,作分析基煤样用。
3.2.2.2 用预先干燥至恒重并称量过的称量瓶称取粒度少于0.2mm的分析基煤样1±0.1g,精确至0.0002g,平摊在称量瓶中。
3.2.2.3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已加热到105~110℃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3h,取出,加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20-30min)称量。
3.2.3 结果计算
内在水分 (WNz) %= ×100
WNz——分析基煤样的内在水分含量,%;
m1——煤样干燥后减少的质量,g;
m——煤样的质量,g 。
3.2.4 允许差:两个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结果保留1位小数。
3.3 灰分
3.3.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分析基煤样,放入高温箱形电阻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灰分产率。
3.3.2 仪器
3.3.2.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3.2.2 高温箱形电阻炉
3.3.2.3 瓷灰皿:长方形,底面长45mm,宽22mm,高14mm。
3.3.2.4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3.3.3 操作步骤:
3.3.3.1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并称量过的灰皿,称取粒度少于0.2mm的分析基煤样1±0.1g,精确至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将灰皿送入温度不超过300℃的高温箱形电阻炉中,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约500℃,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至815±10℃,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5h。
3.3.3.3 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耐热的石棉网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20-30min)后称量。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