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资料】化学药物质量控制方法验证的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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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hk521 发表: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方法验证的技术指导原则



资料收下了,文中有提到“对一些仪器分析方法,在进行方法验证时,有必要将分析设备、电子仪器与实验操作、测试样品等一起当作完整的系统进行评估。系统适用性便是对整个系统进行评估的指标。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的设置需根据被验证方法类型而定。”那么请问:因为分析仪器通常要针对不同的产品,那么要完整的对系统进行评估岂不是要做多个验证?也就存在新品的分析是不能/也不可能借鉴老产品的分析方法喽!(哪怕是非常相似的)这么一来,验证的工作量将会很大。不知道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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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hejun1984 发表:
那么请问:因为分析仪器通常要针对不同的产品,那么要完整的对系统进行评估岂不是要是做多个验证?也就就存在新品的分析是不能,也不可能借鉴老产品的分析方法喽!哪怕是非常相似的。这么一来,验证的工作量将会很大。不知道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我觉得确实需要针对不同产品进行分析仪器的验证,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如果小型仪器,倒还好说,通用性比较强。
验证虽然相似,但总会有不同,那样即使看上去工作量大,实际也不会有很多新的东西。--虽然不是好办法,但是比较可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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