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sy18 发表:
原文由 jingsheng 发表:
原文由 wsy18 发表:
听说以新代老的环保原则就是实施新项目后不能超过原有的污染程度,是这样吗?
举个例子,如果一条道路原先夜间噪声是65分贝,道路扩建改建后不用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中的夜间噪声不大于55分贝的极限,只要不超过原来的65分贝值就达标了,是这样吗?
必须小于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中的夜间噪声不大于55分贝的极限。
金星老师:可是我在网上看到上海有些建设部门解释以新代老的环保原则是项目改建、扩建后污染不超过原来的程度就可以通过环评与环保验收了。
不知道他们的根据是什么?那样一来不是所有的污染项目只要搭上以新代老的车就全能过关,继续保持他们对环境的污染了?
有没有反驳他们的依据?
在目前,国家对以新带老项目有如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换句话说,属于限制、淘汰类的是不允许搭以新带老船。
2、对于企业生产工艺中,产生国家环保标准里明文规定的环境污染物因子及未列入但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危害其它特殊环境污染物因子的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必须符合现行的限定值。
3、按照国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节能减排规定,无论是新建项目或是扩建、技改项目必须不能超过原有总量控制指标,并在原有的总量控制指标上进行定量消减。原则是增产不增污。
4、对于原有的老企业实行清洁生产要求,引进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改,条件是通过技改提高污染物消减防治措施,消除或减缓原有老企业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量,这是“以新带老”基本定义。
5、扩建项目必须满足以上各条要件,否则,是不可行的。
但由于种种原因,起码是地方或国家在某中程度或多或少上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经济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