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679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制订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二○○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监测 意见 函
附件:
.《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