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制约发展
健身器材的类别分为家用和商用两大类,按其功能又可分为跑步机、健身车、力量型训练器、举重机和健身按摩等多种器材。其中,一些健身器材虽然功能多样化,但结构设计并不合理,实用性不强,使用寿命也低。这些不尽人意的质量问题,都阻碍着健身器材产品的发展。
“我国健身器材生产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健身休闲器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元天翔介绍说,“我国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制定了国家标准《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7498-1998)和《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9272-2003),为规范我国健身器材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健身器材产品的实物质量、标龄、安装使用等问题,也引发了一些器材的质量安全和人体伤害事故。
一项调查显示,83%的受访者认为国产健身器的质量问题是制约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原因。对一般家庭来说,追求性能优越、质量可靠、经久耐用,是消费者的共同心愿。然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健身器材良莠不齐、部件易损坏现象相当严重。
以跑步机为例。跑步带的长度和宽度不成比例,部分企业没有根据成年人的体型量体裁衣、优化设计;电动跑步机的扶手和显示屏高度,宽度与角度设计不尽合理;电动跑步机不标注实际负载功率,以混淆市场、抬高价格;有些产品振动噪声过大;电动跑步机在使用中会产生静电,最大危害是击穿电子仪表,从而造成电动跑步机损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标准规范行业
在这9项标准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健身器材的一些安全性要求,如器材的稳定性,防止人体的划伤、剪切、挤压、卡夹和碰撞,对人体运动时的超载、超位及其解脱等方面做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标准针对器材主要零部件的强度要求、电器的安全要求、耐久性要求,器材在使用说明、标识和安全警示等方面逐一提出安全要求。
例如,跑步机、划船器、踏步机、阶梯机等训练器材易触及部位的温度应不大于65℃。所有动力驱动的跑步机应配有紧急/安全停止开关,且使用者可以容易触及;开关启动后,跑步机应完全停止。按钮式的操作开关应为掌状或蘑菇头状。
而且,家用(H类)跑步机应承受1.2万次的冲击次数,商用(S类)跑步机应承受10万次的冲击次数。健身器材的各个产品均应随带说明书,且应至少包括:客户服务地址、适用范围、使用要点、训练指南、因为不正确或过度训练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警示等。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所有强制性内容,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而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委工业二部主任刘霜秋指出,健身器材产品的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在完全等同采用系列性国际标准的条件下,对目前市场上各类型的健身器材均提出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并对其中最常用的力量型训练器材、力量型训练长凳(举重训练器材)、健身车、跑步机、划船器、踏步机、阶梯机、登山器和椭圆训练机等训练健身器材,也提出了各自《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刘霜秋强调说,该系列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将不得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