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治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沈阳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我市发现涉嫌违法产品337种,违法产品的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单所列违法产品以及具有同类违法情形产品的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名单所列涉嫌违法产品,以及具有相同违法情形的产品。
二、各经营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再购进名单所列涉嫌违法产品及具有相同违法情形的产品。
三、公告发布后仍销售上述名单所公布产品及具有相同违法情形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沈阳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假药进行处罚。
四、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其他违法产品,我局将陆续予以公布。
沈阳市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名单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