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0%的乙醇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6.8 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6.9 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6.10 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6.11 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6.12 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6.13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的消毒桶内消毒,24小时后取出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