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欧盟对RoHS指令“新增豁免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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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RoHS指令“新增豁免条款”进行



本年度第1次意见征询

来源:39检测认证网  2010-5-18

欧盟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上市的电子及电气设备应不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或多溴联苯醚(PBDE)等物质。豁免的情况分别列于RoHS指令附录中。而依据RoHS指令第5条第2项规定,欧盟执委于修订有关豁免情况附录时,必须向利害相关人进行意见征询; 而征询结果也将递交RoHS指令的技术调解委员会(Technical Adaptation Committee)做为参考。

欧盟执委会委托Oko-Institut机构进行意见征询,评估业者所提出对RoHS指令现有或新增之豁免项目要求。而今年第一次召开的利害相关人咨询会议期程自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3月19日止(共计8周),内容探讨的是一则新增的豁免项目要求。此豁免情况叙述如下: 

专业音响设备中, 应用于光偶合器中光阻所含的镉,其豁免应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Cadmium in photoresistors for analog optocouplers applied in professional audio

equipment until 31 December 2013) 

此豁免条款因已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请参考第2009/443/EC号指令),故业者重新提出,希望能延长其豁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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