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learning(xiazai119) 发表:以下是环保部部长信箱的答复:为配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的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其中4.1条、4.2条明确:SO2、NOX、颗粒物、氟化物四种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需要扣除本底值,其余污染物则监测单位周界外最高浓度。考虑到该技术导则实施时间晚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表1和表2,SO2、NOX、颗粒物、氟化物四种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均需要扣除本底值后再和限值比较。 以上意见,供参考。部长信箱这个回复的链接可以发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