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设备校准周期

浏览0 回复29 电梯直达
BG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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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定设备校准周期为一年,但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个状况:两次校准的时间可能会相差几天,而且在空档期又出了报告。较真的审核老师会开不符合项(过了校准期仪器无法溯源),请问大家是怎么管理设备外校的?要提前一个月外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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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UWU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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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提前呢,非要推迟几天干嘛,这个就是工作的严谨性
飞驰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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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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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进行校正检定。哪有到期才要校准检定的。大型仪器一般提前一个月预约上门检定,玻璃仪器分两部分,分时间送检。
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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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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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i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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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前校准。CNAS-CL01:2018提了个两个方案,即校准方案和内审方案。从个人理解的角度,校准方案一是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稳定度,要制定几年的校准计划为好。这才叫方案。同量,内审方案,也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年度内审计划,感觉要做六年的内审计划为好,这样才能体现方案二字的意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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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校准,不是不符合的问题,是如果碰到飞行,最好也是整改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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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
如果证明实验过程中设备稳定的话应该也可以吧。
      你所说的这项工作,应该是相邻两次检定或校准之间的“期间核查”,并不是等到到期后才来做这项工作。当实施“期间核查”怀疑仪器的示值不准时,应立即送检定或校准。当检定或校准结果不满足使用要求(仪器不合格)时,还应启动追溯程序,对以往在失准嫌疑期,使用该仪器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和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当存在较大质量风险时,还应启动召回程序,对已经放行的产品或零部件召回重新进行检测。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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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期的测量设备,按照计量法的规定,应该界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是禁止使用的。因此,测量设备通常都是要在到期日之前办理送检手续,超过有效期的测量设备必须撤离现场进行物理隔离,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应当在醒目处张贴或悬挂“禁用”标识,以防误用。
      两次的周期不能衔接,要看属于哪种情况。只要能提供到期日之前办理了送检/校手续的证据,空白期测量设备没有使用记录的证据,外审员是不会提出不符合项的。
BG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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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Huang(v2702202) 发表:提前进行校正检定。哪有到期才要校准检定的。大型仪器一般提前一个月预约上门检定,玻璃仪器分两部分,分时间送检。
那只能每年提前一个月外校。因实验室每个月待校准的设备非常多,且到期时间又不一样,很难协调到同一天进行校准。大家有更好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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