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纤维含量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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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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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题客户需要做纤维含量,用以做吊牌。客户对相关法规不懂,也没有再合同中有说明,只说做纤维含量。

      按照GB/T 29862-2013 附录B中的标注示例,对于两种或两种以上聚合物组分的复合纤维,可以表示成XX/YY复合纤维。那我们实验室在做纤维含量的时候,是直接出XX/YY复合纤维?还是具体到每一种纤维的含量?

      直接出XX/YY复合纤维百分之多少,符合标准GB/T 29862-2013纤维标识的说明,但是感觉有欺骗客户的嫌疑?等于提前替客户做了决定如何去做标识?

      各位实验室是否有同样的困惑,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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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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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轶辰(m3191395) 发表:

有没有相关的评判标准呢?

如果是市场监督局的抽检,两种吊牌形式的都算合格。

但是客户是送检,有这两种方式不是应该交由客户自己决定怎么出吗?我们作为检方,不是应该准确到每组吗?况且,能力验证,现场评审时候的盲样不都是要准确到每组成份是多少吗?

我只是看到有检测机构的报告给别人出复合纤维。感觉这样有欺骗客户的嫌疑

WUYUWU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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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羽可(v2818601) 发表:
复合纤维目前已经逐步要求必须独立出来进行测试,只是还没有文件强制实施,但是个地方检测机构实验室之间都基本达成共识,还是要体现出复合纤维的特性,不存在欺骗客户之说呀!
侬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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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写复合纤维了,现在的趋势就是这样,等4146.1更新了,如果还写每一种的含量可能会被判不符合的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wulin3212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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