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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一.
目的规范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以及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其规程。
二.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作业的安全管理。
分类
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品种如下:
第一类(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1.1-苯基-2-
丙酮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
邻氨基苯甲酸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第二类(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1.
苯乙酸2.
醋酸酐3.
三氯甲烷4.
乙醚5.哌啶
第三类(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四
.管理规定4.1易制毒化学品清单在专用的化学品存放柜中存放,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少购买及存放相应化学品。
4.2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由使用部门两人分别持有一把钥匙。
4.3领用人及保管人员要了解相应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
4.4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保管员、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
4.5取用必须持有钥匙2人同时在场,对于使用数量及用途如实记录并签字。相应入库及使用记录必须形成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相应记录保存不小于2年。
4.6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保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定期将盘点情况记录上签字确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实验室部门经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7仓库或存放柜内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码放整齐,取用方便。不准在使用、存放相应化学品的场所内吃东西及饮料。
4.8化学品存放区域消防设施要安全有效,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9取用相应化学品的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4.10购买相应化学品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相应化学品的提供者必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文件,并将相应化学品合法合规的送达公司,公司人员严禁上门提货;
4.11相应化学品的使用存储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方可作业;
4.1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水、废气、废包装(含有或粘有相应化学品)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相应化学品的包装优先由化学品提供者回收再使用或利用,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4.13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核查证明》前,严禁擅自购买相应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