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清单(见附件1)。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仪器设备租赁期限暂定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仪器设备给乙方使用,如遇特殊情况或合同到期,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10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24小时内归还仪器,若未按时返回仪器设备,则按天收取租金,直到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 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设备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的租赁押金,押金为 万元整。在乙方返回租赁设备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 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结算租赁费用,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金为 仟元整,若续租需提前五个工作日签订合同,按月收取租金,月末预付下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 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日起,双方应对设备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设备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 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设备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乙双方确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由乙方负责,检定/校准证书体现乙方名称和地址。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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