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性
4.1 毒理作用 虽然动物组织中药物残留水平通常很低,一般一个人每天从动物产品中摄入的药物远低于人的治疗剂量,发生急性中毒的可能性极小,但长期摄入可产生慢性或蓄积毒性。也有一些药物能形成高残留如克伦特罗(在组织中>100ng/g)易引起急性中毒。关于克伦特罗中毒的报道较多[16]。
食品中的激素残留对青少年发育有严重的影响。长期摄入雄激素会干扰人体正常的激素平衡,男性出现睾丸萎缩、胸部扩大、早秃、肝、肾功能障碍或肝肿瘤;女性出现雄性化,月经失调、肌肉增生、毛发增多等[17]。长期摄入雌激素不仅会导致女性化、性早熟、抑制骨骼和精子发育,而且雌激素类物质具有明显的致癌效应,可导致女性及其女性后代的生殖器畸形和癌变[18]。
很多畜禽和鱼饲料中含有亚治疗量的四环素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等结合,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且治疗量的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具有致畸作用[17]。
大部分的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光敏作用,个别品种在真核细胞内已经显示致突变作用[19]。
氨基糖苷类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听力减退。链霉素具有潜在的致畸作用。
氯霉素能导致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并且其发生与使用剂量和频率无关。人体对氯霉素较动物敏感。婴幼儿的代谢和排泄机能尚不完善,对氯霉素最敏感,可出现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已有1例儿童服用2mg氯霉素和老年妇女使用氯霉素眼膏后死亡的报道[1]。氯霉素在组织中的残留浓度能达到1mg/kg以上,对食用者威胁很大。氯霉素是第一个被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的抗生素。
一些碱性和脂溶性药物的分布容积较高,在体内易发生蓄积和慢性中毒,如大环内酯类药物红霉素、泰乐菌素等易引起肝损害和听觉障碍。
磺胺类药物在临床的使用已有70年的历史,虽然20世纪40年代以后,各类抗生素的不断发现和发展,在临床上逐渐取代了磺胺类。但磺胺类具有抗菌谱广,又可抑制球虫,价格低廉等优点,目前仍是最常用的兽药之一,但组织残留和饲料污染问题比较严重[20]。磺胺二甲基嘧啶等一些磺胺类药在连续给药中可诱发啮齿动物甲状腺增生,并具有致肿瘤倾向。对磺胺二甲基嘧啶的激素样效应和潜在致癌性质正在进一步研究中[21]。
喹噁啉类、硝基呋喃类和硝基咪唑类药物急性毒性较高,安全范围小,临诊中毒病例较多。多数药物在动物试验中显示三致效应,如喹乙醇、卡巴氧、硝基呋喃、洛硝哒唑[17],一般要求在食品中不得检出。
离子载体类抗生素是一类耐药速度慢、广谱高效、残留低的抗球虫药物。离子载体类抗生素能影响细胞的离子分布和能量代谢而产生细胞毒性作用,心肌和膈肌比较敏感[22,23]。1μg/kg的剂量就可以诱发犬心脏冠状动脉扩张[24]。
4.2 诱导耐药菌株 亚治疗剂量使用抗生素在诱导耐药菌株的产生、扩散和维持方面的作用,已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报道。由于在医学临床上也存在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所以调查耐药菌株的确切来源决非易事,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先进的基因诊断技术基本肯定了动物耐药菌株的产生及其通过食物链向人传播的学说。事实上,随着兽用抗菌药物应用范围和种类的日益扩大,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已经呈现加速趋势,将来很有可能出现对主要抗生素耐药的所谓“超级细菌”。以鸡沙门氏菌为例,在我国部分地区20世纪60年代二耐菌株占37.0%,70年代四耐和五耐菌株占60.5%,80年代以五耐、六耐和七耐为主(80.2%),90年代以后主要为七耐菌株(83.7%)[25]。这些耐药菌株可能将给兽医临诊和医学临床治疗带来严重后果,并且降低药物的市场寿命。
4.3 变态反应 能引起变态反应的药物不多,其中包括青霉素类、磺胺类、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和氟喹诺酮类[26]。青霉素药物使用广泛,其代谢和降解产物具有很强的致敏作用,威胁最大。轻度的变态反应仅引起皮炎或皮肤搔痒,严重的变态反应能导致休克,危及生命。极小的剂量(一些方法如微生物测定法可能无法检出)即可诱发变态反应。
4.4 干扰人肠道内的正常菌丛 食品中的抗微生物药物残留可能干扰人肠道内的正常菌丛,破坏人体肠道生物屏障。尽管目前尚无直接的证据,但这种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
4.5 对环境的影响 动物排泄物中的抗微生物药物和耐药菌株被释入环境后将污染水源和土壤,在污泥中细菌可长期保持耐药性质。阿维菌素类药物对低等水生动物毒性很高,排泄物和鱼饲料中的药物可能产生生态毒性。
5 兽药残留的控制原理
对兽药残留实施监控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从药物研制、注册登记、生产、使用及食品和环境监测等诸多环节。从理论和技术角度,建立残留分析方法和制定最高残留限量、休药期是最基本的方面。
5.1建立残留分析方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兽药残留分析发展迅速,特别是在近十年间有关文献数量增长很快,成为兽医学和农业化学最活跃的研究方向之一,如美国公职分析化学会杂志(AOAC)平均每期刊出3~5篇有关论文。残留分析属于一种多学科交叉的方法学领域,分析对象和样品基质复杂,几乎所有的分析理论和技术在残留分析中都得到了研究和应用,但色谱分析法一直占据主导地位。高选择性的免疫分析和功能强大的CE/MS多残留分析技术则分别代表着当前残留分析技术发展的两个极端。这些发展趋势与兽药使用的日益广泛、样品量增多、兽药种类及结构日趋复杂和低剂量化密切相关。
自1994年以来,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以及国家和省级兽药监察所积极开展兽药及有害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残留检测方法的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农业部已颁布了19种兽药在饲料中的检测方法,61种兽药及有害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残留检测方法。目前能够检测的主要品种有盐酸克仑特罗、己烯雌酚、呋喃唑酮、土霉素、金霉素以及其他毒性较大的兽药约20余种。目前国内颁布的法定检测方法还缺乏系统性和完善性,其他危害性比较大,特别是出口欧盟产品必须要检测的品种如抗甲状腺制剂、类固醇类、硝基咪唑类药物、精神类药物、抗蠕虫药物、环境污染物等的检测方法尚在研究之中。
5.2 最高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s, MRLs) 最高残留限量指允许在食品中残留的药物或其他化学物质最高量,也称为允许残留量(tolerance level)。MRLs属于国家公布的强制性标准,决定了公众消费的安全性和生产用药的休药期,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1994年,农业部第一次发布了42种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1997年,农业部又发布了47种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1999年农业部再次对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共规定了109种兽药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2002年农业部再次对已发布的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发布,此次共规定了134种兽药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上述技术标准的制定为我国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实施残留检测计划,加快与国际接轨提供了技术依据。
5.3 休药期 实际生产中影响休药期或体内残留物达到安全浓度所需时间的因素十分复杂。与药物体内过程有关的各种因素和药物使用条件均影响休药期,如剂型、剂量、给药途径、机体机能状态等。有效掌握用药的休药期及其影响因素是一个现代兽医人员的必备素质,也是良好动物生产规范(good animal husbandry practice)的重要方面。根据国家公布的MRLs制定上市药品的休药期是生产厂家的职责。2001年颁布执行的《中国兽药典》(2000年版)中首次规定了20多种兽药的停药期。2003年农业部第278号公告又规定了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并确定了部分不需制定停药期规定的品种。
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标准体系不够完善,动物产品卫生检疫、饲料和兽药残留检测等方面标准缺乏。以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为例,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134种兽药及其它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但到目前为止,仅发布了其中41个品种的61个残留检测方法,其他93种兽药(含治疗药和禁用药)的残留检测方法还未建立。随着兽药科技的发展,新兽药品种还会不断出现,因此需要不断地制定和修订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及相应的残留检测方法。此外,现有检测方法以高效
液相法定量检测为主,缺少快速筛选和确认检测方法,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残留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