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关于征集CNAS 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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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kw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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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能力验证规则和政策,CNAS需要在相关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计划。现向有关技术机构征集能力验证计划,欢迎各有关机构积极参与。相关信息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1、电子与电气;2、信息与通讯;3、高分子和复合材料机械性能;4、原料药及中西药(化学和生物);5、化妆品和洗涤用品(化学和微生物);6、纤维和纺织品(化学和物理);7、汽车、摩托车性能;8、玩具(化学和物理);9、食品(成份、安全性);10、RoHS 规定项目;11、医疗卫生检验;12、建筑材料;13、金属材料;14、环保;15、煤炭;16、石油及相关产品;17、动植物检疫;18、法庭科学/刑事科学;19、陶瓷;20、校准项目。
    二、对申请方的要求:1、原则上应已获得CNAS的实验室认可,获得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的机构优先;2、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3、具有开展能力验证计划的管理、统计和专业技术专家资源(可外聘);4、具有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结果统计判定和专业判断的知识及能力;5、愿意以非营利方式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CNAS能力验证为非营利性,仅收取运作成本费用);6、愿意遵守CNAS的公正性和保密性及PT运作相关规定,并严格按计划日程实施。
    三、提出方式:有意承担CNAS能力验证计划的机构,请进入“能力验证专栏” (pt.cnas.org.cn)中“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认真考虑并填写“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可从“能力验证相关政策与资料”栏目下载),电子文档按要求上传或发电子邮件到CNAS能力验证处,同时将加盖好公章和签字的文本邮寄至CNAS。
    四、截止时间:CNAS通常在每年3月和6月公布两批次年度计划,但为了满足认可和实验室的需要,也会根据临时需求或实验室提议随时发布单项计划。为了便于统筹和计划,请有意申请承担CNAS能力验证计划的单位最好在2009年2月15日前和5月15日前提交《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以便列入年度计划。
    不详之处请垂询CNAS能力验证处。联络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南花市大街8号,100062
联 系 人:王腊梅、何平  电话:010-67105289,67105290
电子邮箱:pt@cnas.org.cn
http://www.cnas.org.cn/col977/col978/article.htm1?artid=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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