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下章节具体展开的内容,最好是英文版本的:
第三章 器皿、容器及包装物
第 8 条(禁止销售和使用有害的器皿)
那些含有或附着有一些有毒、有害材料而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器皿、容器及包
装物,在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时会发生一些反应而影响人体健康,因此不允
许对这些器皿、容器及包装物进行销售、生产、进口、贮存、运输或贸易(由 1995
年 12 月 29 日法案 5099 所修订)。
第 9 条(方法标准和限量标准)
① 如果国民健康需要,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会决定公布用于销售的器
皿、容器、包装物及其原材料的制造方法标准和限量标准。
② 对于本条第 1 款中未公布的方法标准和限量标准,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
长将要求生产者和加工者在生产器皿、容器、包装物及其原材料的过程中执行该
标准。在限定时间内按照本法第 18 条(由 1995 年 12 月 29 日法案 5099;1998
年 2 月 28 日法案 5529 所修订)的要求对其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从而对其生产和
加工标准进行确认。
③ 尽管本条第 1、2 款提供了一些要求标准,但用于出口的器皿、容器、包
装物及其原材料的方法标准和限量标准可按进口商的要求执行。
④ 属于本条第 1、2 款要求的器皿、 容器及包装物,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
按照其方法标准和限量标准执行,否则将不允许进行销售、生产、进口、贮存、
运输或贸易(由 1995 年 12 月 29 日法案 5099 所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