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izhou(aizhou) 发表:
观察项好像下次评审的重点吧,要整改的
建议项只是给被审单位的建议吧,是否整改就看被审单位的态度了,没有强加的意愿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
基本赞同以上的说法,但在评审过程中开的观察项,这个关键是根据评审员的判定。其实观察项与轻微不符合项非常接近,但与建议项的区别就不一样了。一般评审在发现确实存在,但在平时一般是很少出现的问题,或只是偶然可能出现的问题,但跟体系或工作无关大碍的,并且当时即刻就可纠正的问题,才开观察项。一般是为了引起今后对类似问题提起重视。如:某天某人资料填写得不完整或不认真,未按文件要求填写,使人难于明白其含义,但可及时更正使别人明了,在这种情况下开出观察项。其意义在于告诉此人今后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填写。如果是设计的表格或文件的要求不符合体系的要求,那就是要开不符合项了。建议项的区别就如3楼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