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mFarmer(kv2000) 发表:原文由 hy048(hy048) 发表:原文由 michale1978(michale1978) 发表:
质量负责人不应该在技术负责人下面的,不管是代理技术负责人的是谁,组织结构图的编写应该考虑职位的关系,而不是人的关系。
呵呵,谢谢提出这个问题,其实在之前我也是担心这个,但后来领导拿去给一位CNAS的审核组长看了,那位老师说这样写也可以。
既然CNAS的审核组长都说没问题,我无语了。但是从体系上来讲,这样是行不通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分工不同,负责的要素也不同,不能说是谁高谁低,职务高低是在行政上的。
假如说一旦你们的技术负责人离职,质量负责人担任经理的职务,是不是要修改文件,改成质量负责人在技术负责人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