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六十六条 本规范所使用的术语:
工艺用水:制剂配制工艺中使用的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 第63条,制剂用水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标准的规定;普通制剂应使用纯化水配制,无菌制剂应使用注射用水配制。碘酊、新洁尔灭、雷夫努尔都属于普通制剂范畴,用反渗水替代蒸馏水使用完全可以。如果配制雷夫努尔注射液就必须使用注射用水.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abcdefghijkl123加 10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感谢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