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重审”饮用水新国标,标准真的变严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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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

    新国标包括106项指标,被称为“世界上最严格的饮用水标准”。“大家都以为新国标更严格了,实际上是放宽了。”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会长、北京爱迪曼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赵飞虹介绍说,新国标是在老国标——1985年由卫生部批准并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老国标中共有指标35项,新国标增至106项。“但其中只有42项是具有强制性的硬性指标。”资深水质安全专家白康指出,新国标主要包括含38项指标的表1,含4项指标的表2和含64项指标的表3。“表1和表2是常规指标,是必检的项目,表3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实际情况”是指什么呢?赵飞虹介绍说:“前42项采用普通的化学滴定法就能做,但表3里的64项指标要用大型仪器才能做,绝大多数机构没有这个仪器。”

  时至2012年7月1日,原定的“交卷时间”,“全国最乐观的也就20家省级单位可以做这106项,卫生系统都检测不全。”白康直言。

  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专家刘睿质疑:表3的64项“不是强制性硬性指标,自来水厂会自动送检吗?”

  比较“强制性项目”,白康发现,新国标增加了微生物菌群监测指标、臭氧指标和二氧化氯指标等。“但关键的耗氧量和硝酸盐指标被放宽了。”在老国标中,耗氧量要求小于3毫克每升,在新国标中添加了注解——“特殊情况≤5毫克每升”。

  “在东南沿海地区,工业发达,水产养殖业发达,有机污染物含量很高,耗氧量很容易超标。”赵飞虹指出,以上海为例,小于3毫克每升“它做不到”,“现在的新标准它能做到了,因为放宽了。”

  在老国标中,硝酸盐含量要求小于10毫克每升,在新国标中同样添加了注解——“特殊情况≤20毫克每升”。“比老国标放宽了一倍。”白康指出,在地下水被过度开采的大中型城市,如京沪广,“硝酸盐超标很常见”,如果不放宽指标,“很多城市都无法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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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重视起来是好事,总比不闻不问要好吧!
O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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