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陈年花生(knight34) 发表:
得看这个领域的应用说明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没有要求
没有的话就不需要
我对这个领域不熟
是做的金属材料的检验 我也不清楚有没有规定必须要,有这方面的考证,上海材料研究所就有组织这方面的考证,
3.1理化检验人员的技术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初级,二级为中级,三级为高级。技术培训、资格鉴定按不同专业不同
等级分别进行。
3.2一级人员的技术职责要求为:
a) 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正确地进行常规检验操作;
b) 正确记录和计算检验结果,填写试验报告单;
c) 能规范地执行有关安全防护规则。
3.3二级人员的技术职责要求,除应达到一级人员的技术要求外,还应熟悉专业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和有关知识,能够独立
进行检验操作,能够审核和签发检验
报告。具体要求为:
a) 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常规检验项目编制操作规程;
b) 独立进行检验操作,熟练地校准仪器;
c) 熟悉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并以此解释检验结果,正确做出检验结论;
d) 审核、签发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e) 指导一级人员的工作,在三级人员的认可和指导下承担技术培训工作;
f) 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力。
3.4三级人员的技术职责要求,除应达到一、二级人员的技术要求外,还应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包括冶金、材
料和工艺方面),能指导一、二级人员的工作。具体要求为:
a) 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解释有关的检验方法和产品技术条件,解释和评判检验结果,能监督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的贯彻执行;
b) 根据标准和技术条件,确定和制订有关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法和操作规程;
c) 指导一、二级人员工作,检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评定、仲裁检验结果;
d) 了解理化检验技术发展的最新成就,具有研究改进和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方法、承担重大事故分析的能力;
e) 参与并协助设计、工艺人员制订验收标准;
f) 参与对二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和资格鉴定工作;
g) 制订和监督执行安全防护规程;
h) 具有较高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