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张十三(v2685125) 发表:
恒温恒湿箱刚刚校准完毕,校准证书信息如下:
校准结果:
检测点(摄氏度) 显示值 (摄氏度) 实测值(摄氏度)
36 36.0 1#:35.80 、 2#:36.02
44 44.0 1#:42.52、 2#:42.47
该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为正负0.1,但是实际测量数值仍超出了其规定的误差范围,该如何处理呢?
是否需要对仪器增加修正值呢?不是很懂。
1,恒温恒湿箱的最大允许误差0.1,这个尺度真的很严的,我们恒温恒湿箱最大允差是正负2°。
2, 修正值:
我只见过以下的证书情况:检测点44°,显示值44°,实测值44.2°,这种情况一般修正值么就是显示44°的时候,实际温度应该+0.2°即可。
楼主的这种情况我推测,应该还跟箱子的均匀度有关系。修正值好像一般都是5个以上的点做校准曲线,再取值。具体操作没有做过,不敢妄言。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计量回来的砝码出具的是校准证书,但是校准证书上没有盖CNAS章,是否可行,还是说我们必须提供该计量机构的CNAS认可授权范围,证明我们送检的砝码在其认可范围内呢?还是说本应该加盖CNAS标识,但是我们在前期选择或者送检的时候没有进行计量部门的检测资质呢?
这种没有CNAS章的证书,1,如果是计量院没有此资质,那么你们最好换家有资质的做。在送检前,你们应该对校准供应商进行评定的,没有资质的应该舍弃的。2,如果是有资质而没盖章,你们可以提出要求换份要盖章的。
我们送检的仪器假如是:盖子普拉提测量仪,但是校准证书上的名称是”盖子度拉提测量仪“,名称与仪器的真实名称不符,是否影响评审呢?
这个设备我不熟悉,我建议如下:1,如果盖子普拉提测量仪的别名或小名^_^就是盖子度拉提测量仪么,那就算了,没啥事情,内行能看懂就可以了,2,如果不是,纯属打错了,那么要求计量院更换正确名字的证书。因为校准证书回来后有一项就是要对证书进行确认,这种文字错误被查出后,应该进行修正的。
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原文由 张十三(v2685125) 发表:
恒温恒湿箱刚刚校准完毕,校准证书信息如下:
校准结果:
检测点(摄氏度) 显示值 (摄氏度) 实测值(摄氏度)
36 36.0 1#:35.80 、 2#:36.02
44 44.0 1#:42.52、 2#:42.47
该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为正负0.1,但是实际测量数值仍超出了其规定的误差范围,该如何处理呢?
是否需要对仪器增加修正值呢?不是很懂。
1,恒温恒湿箱的最大允许误差0.1,这个尺度真的很严的,我们恒温恒湿箱最大允差是正负2°。
2, 修正值:
我只见过以下的证书情况:检测点44°,显示值44°,实测值44.2°,这种情况一般修正值么就是显示44°的时候,实际温度应该+0.2°即可。
楼主的这种情况我推测,应该还跟箱子的均匀度有关系。修正值好像一般都是5个以上的点做校准曲线,再取值。具体操作没有做过,不敢妄言。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计量回来的砝码出具的是校准证书,但是校准证书上没有盖CNAS章,是否可行,还是说我们必须提供该计量机构的CNAS认可授权范围,证明我们送检的砝码在其认可范围内呢?还是说本应该加盖CNAS标识,但是我们在前期选择或者送检的时候没有进行计量部门的检测资质呢?
这种没有CNAS章的证书,1,如果是计量院没有此资质,那么你们最好换家有资质的做。在送检前,你们应该对校准供应商进行评定的,没有资质的应该舍弃的。2,如果是有资质而没盖章,你们可以提出要求换份要盖章的。
我们送检的仪器假如是:盖子普拉提测量仪,但是校准证书上的名称是”盖子度拉提测量仪“,名称与仪器的真实名称不符,是否影响评审呢?
这个设备我不熟悉,我建议如下:1,如果盖子普拉提测量仪的别名或小名^_^就是盖子度拉提测量仪么,那就算了,没啥事情,内行能看懂就可以了,2,如果不是,纯属打错了,那么要求计量院更换正确名字的证书。因为校准证书回来后有一项就是要对证书进行确认,这种文字错误被查出后,应该进行修正的。
原文由 张十三(v2685125) 发表: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原文由 张十三(v2685125) 发表:
恒温恒湿箱刚刚校准完毕,校准证书信息如下:
校准结果:
检测点(摄氏度) 显示值 (摄氏度) 实测值(摄氏度)
36 36.0 1#:35.80 、 2#:36.02
44 44.0 1#:42.52、 2#:42.47
该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为正负0.1,但是实际测量数值仍超出了其规定的误差范围,该如何处理呢?
是否需要对仪器增加修正值呢?不是很懂。
1,恒温恒湿箱的最大允许误差0.1,这个尺度真的很严的,我们恒温恒湿箱最大允差是正负2°。
2, 修正值:
我只见过以下的证书情况:检测点44°,显示值44°,实测值44.2°,这种情况一般修正值么就是显示44°的时候,实际温度应该+0.2°即可。
楼主的这种情况我推测,应该还跟箱子的均匀度有关系。修正值好像一般都是5个以上的点做校准曲线,再取值。具体操作没有做过,不敢妄言。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计量回来的砝码出具的是校准证书,但是校准证书上没有盖CNAS章,是否可行,还是说我们必须提供该计量机构的CNAS认可授权范围,证明我们送检的砝码在其认可范围内呢?还是说本应该加盖CNAS标识,但是我们在前期选择或者送检的时候没有进行计量部门的检测资质呢?
这种没有CNAS章的证书,1,如果是计量院没有此资质,那么你们最好换家有资质的做。在送检前,你们应该对校准供应商进行评定的,没有资质的应该舍弃的。2,如果是有资质而没盖章,你们可以提出要求换份要盖章的。
我们送检的仪器假如是:盖子普拉提测量仪,但是校准证书上的名称是”盖子度拉提测量仪“,名称与仪器的真实名称不符,是否影响评审呢?
这个设备我不熟悉,我建议如下:1,如果盖子普拉提测量仪的别名或小名^_^就是盖子度拉提测量仪么,那就算了,没啥事情,内行能看懂就可以了,2,如果不是,纯属打错了,那么要求计量院更换正确名字的证书。因为校准证书回来后有一项就是要对证书进行确认,这种文字错误被查出后,应该进行修正的。
恩,我们选的计量单位是市里面的一个检测科学研究院,但是出具的证书都没有CNAS标识,我回头落实下,看看是他们没有盖呢,还是我们前期在选择服务商的时候没有把好关。
证书仪器的名字和证书上显示仪器的名字不符,我觉得就是他们打错字了,这种情况认可有问题吗?实在不成让计量机构重新出份证书吧,免得出事。
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还有一个问题:像砝码呀,天平呀,尺寸类、压力表、灭菌锅是出具校准证书,还是出具检定证书,这些仪器不涉及贸易、结算等。我记得今年参加认可委组织的申请认可实验室培训,老师强调将来的证书都要进行校准,认可委将来将不认可检定证书,除非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现在可能还没有落实吧。在没下发通知前,如果不涉及贸易、结算、安全的仪器有必要进行强检吗,必须出具检定证书吗?
---
强检的设备还是需要检定证书的。
校准证书是趋势,这个必然的,目前检定证书实在内容太少了了。。。。
原文由 张十三(v2685125) 发表: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还有一个问题:像砝码呀,天平呀,尺寸类、压力表、灭菌锅是出具校准证书,还是出具检定证书,这些仪器不涉及贸易、结算等。我记得今年参加认可委组织的申请认可实验室培训,老师强调将来的证书都要进行校准,认可委将来将不认可检定证书,除非检定证书上给出不确定度。现在可能还没有落实吧。在没下发通知前,如果不涉及贸易、结算、安全的仪器有必要进行强检吗,必须出具检定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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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的设备还是需要检定证书的。
校准证书是趋势,这个必然的,目前检定证书实在内容太少了了。。。。
如果该设备在强检目录内,但是不涉及贸易、结算、安全等,还用强检吗?
原文由 张十三(v2685125) 发表:
恒温恒湿箱刚刚校准完毕,校准证书信息如下:
校准结果:
检测点(摄氏度) 显示值 (摄氏度) 实测值(摄氏度)
36 36.0 1#:35.80 、 2#:36.02
44 44.0 1#:42.52、 2#:42.47
该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为正负0.1,但是实际测量数值仍超出了其规定的误差范围,该如何处理呢?
设备的校准结果显示超过了规定的误差范围,就不符合使用要求了,建议要么换一台,要么做维修。
是否需要对仪器增加修正值呢?不是很懂。
修正值使用的前提条件是仪器要符合使用要求啊,看楼主的仪器偏差太高了,建议不要使用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送检的砝码和天平的校准证书上都没有CNAS标识章,是不是不符合要求呀?一下我想了些问题原因:
1.该机构校准砝码和天平的计量检测可能没有通过CNAS认可。 如果没有通过认可,那么你的溯源就可能得不到保证。
2.我们是否可以下载该计量机构的认可项目目录,看砝码和天平是否在其认可范围内。 查询和确认一下那家单位是否有此资质。
3.如果没有CNAS标识是否会影响认可。 如果实验室有此资质,有无认可标志不影响认可。
还有一个问题:假如我们送检的是分析天平,但是证书上却写的是分析天恒,名称与仪器的真实名称不符,是否可以?分析天平写成分析天恒,应该是笔误,需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