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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常遇到过有把期间核查与设备的校准、检定混为一谈。也遇到过在实际操作中经常用计量的要求去规定期间核查,为此猫查找了些资料,试着从几个例子对其进行阐述。
一、首先,从定义上区分:1) 检定: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一个词概括就是:法制性。
有以下特点:
对象:计量器具
目的:确保量值的统一和准确可靠,评定其计量器具的性能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依据: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
结论: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是否允许使用;
性质:法制性,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 校准: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的测量结果的关系。
注意:校准不要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即常说的“自校准“)搞混哦。
有以下特点:
对象: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
目的:确定被校准对象的示值与对应的由计量标准素所复现的量值之间的关系,以实现量值溯源。
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
3)期间核查:根据规定程序,为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期间核查的目的是在两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期内保持测量仪器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其还能为“如何制定合理的校准间隔”提供参考哦。但是,期间核查本身是不具有溯源性的。
好了,以上是从定义上区分这异卵仨胞胎,以下是单独讲讲兄弟中---期间核查到底该如何操作的!
二、如何进行期间核查
因为期间核查不是缩短校准或检定周期后的另一次校准或检定,而是我们想用一种简便的方法对设备是否依然保持其校准状态而进行的确认,想知道设备是否正常。
一般实验室在做期间核查的时候,希望经济、便捷的方式来处理,因此我们期间核查一般只要求核查标准的稳定性高,并可以考察示值的测量过程综合变化情况即可。
第一步:核查对象的确定
从实验室时间安排、经济成本、人员安排方面考虑,不是所有的设备都要进行期间核查的。
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A)此台设备是否对测量结果的质量有重要影响;
B)具备相应的核查标准和实施核查条件;
C)此设备是否不稳定、易漂移、使用频繁;
D)使用多,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设备;
E) 曾经被怀疑过有质量问题的测量设备;
F) 有特殊要求或说明书有规定的。
一般来说,玻璃量具这类性能稳定的、普通实验室所用的温湿度计等计量器具是不建议做期间核查的。
第二步:期间核查时间的安排
针对定期的期间核查,一般而言,实验室在年初的时候安排好整年度期间核查计划,然后按照计划实施,可以实现期间核查的统一、规范、合理化。每台设备期间核查时间点一般均选在两次校准的中间,对于校准周期较长的设备,或设备稳定性要求较高的设备,可以在校准周期的期间多安排几次期间核查,例如GC/MS,较多实验室制定的校准周期为2年,那期间核查可以是每季度一次或每半年一次。说了定期的,难道还有不定期的期间核查吗?答案是“YES!”比如在设备在要被拿出去测量时,在设备刚外出归来时,当设备不小心被你砸坏了的时候,当设备被你从一个环境搬到另一个环境的时候(特别是对环境敏感的设备),当你对设备性能心生疑问的时候,,,,,,等等,这些你都可以采取期间核查这个武器。
第三步: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
跟测试方法的作业指导书一样,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笔者建议是每一类型的设备都要做一套,不能所有的设备都共用一套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如果一套作业指导书能够让所有种类的设备都能进行期间核查,那只能表明,所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做得太空洞,没有实际指导意义。
期间核查重要的一部分在于核查标准的选择。对于检测设备而言,核查标准:用来代替被测对象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仪器、产品或其他物体。其量值、准确度等级应与被测对象接近,但稳定性要强于被测物体。
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选择合适的期间核查方法很重要,目前通用的方法有:
1) 当存在稳定的被测物体(核查标准)时,采用核查标准法;
举例演示:
选用一个稳定的被测件,进行期间核查的实例
一台测长仪,选用一个量块作为核查标准,核查常用点50mm,期间核查数据如下:
参考值X
0=X
s-δ
X
s----------量块n次独立重复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δ---------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
标称值 | 测量1 | 测量2 | 测量3 | 测量4 | 测量5 | 平均值Xs | 示值误差 |
50.0000 | 50.0000 | 50.0004 | 50.0001 | 50.0002 | 50.0004 | 50.0002 | -0.0011 |
X
0= X
s-δ=50.0002-(-0.0011)=50.0013(mm)
参考值X0 | 测量1 | 测量2 | 测量3 | 测量4 | 测量5 | 平均值X | |X0-X| |
50.0013 | 50.0005 | 50.0004 | 50.0008 | 50.0002 | 50.0006 | 50.0005 | 0.0007 |
测长仪的最大允许误差△=±0.002 mm
|X
0-X|<△,所以本次期间核查表明测长仪是合格的。
如果实验室内部有条件的,可以自行选定合适的稳定物件,具体可以参考本论坛一位老师的做法,链接如下: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5857969/,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此稳定性物件前期最好是有进行稳定性和均匀性的考察。
3) 在校准实验室或带内校准的检测实验室,若存在更高一等的内部计量标准或测量标准,可采用内部校准的方法进行核查;
在采用此方法的时候,如果是检测实验室,注意要满足CNAS-CL31《内部校准要求》哦。
第四步:期间核查记录
期间核查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一个记录表中,记录表可根据相对应的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设计,也可以所有设备统一设计一个通用记录表单,根据实际使用的方便,自行决定。
一句话总结,校准检定看得是设备数据准不准,期间核查看的是其稳不稳。期间核查作为一项实验室内部监控设备性能的稳定性的手段,使用恰当,可以合理、最大资源地对设备进行管理。期间核查的实质是核查系统效应对测量仪器示值的影响是否有很大的变化,其目的与方法同JJF 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所所述的稳定性考核是相似的。
参考文献:
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
JJF 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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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内容中,有部分名词解释与定义、方法公式的内容我是从资料上摘抄过来的,如果涉及到抄袭的嫌疑,请各位老师把我从原创中删掉,当做普通的分享帖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