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关于气中氨加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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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sei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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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上有写检出限0.5微克/10毫升,曲线最低浓度点为2微克/10毫升(测定下限),
曲线的标准使用液浓度20微克/毫升。
领导让配2微克/毫升标液,用2毫升吸量管加标一定体积到50毫升容量瓶,用吸收液定容。
我算了算,就算是加了2毫升,50毫升容量瓶里也就只有4微克含量,
取10毫升测定应得0.8微克查曲线值,也就是0.8微克/10毫升。
这个值在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之间,这么加标有意义吗?
各位大神有遇到过这么考吗?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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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use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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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标的原则,应该使加标后的结果在标准曲线中段,否则做的结果误差会很大。
kosei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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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fuse001(wfuse001)发表:加标的原则,应该使加标后的结果在标准曲线中段,否则做的结果误差会很大。
您的意思是这么加不太合理是吗?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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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样品一般不做加标,加标合不合理取决样品中氨的浓度和加标量,规定的加标量是样品带测物浓度的1-2倍,最多不得超过3倍。
liux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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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QC要求,加标量一般为样品浓度的0.5-3倍,且加标后的总浓度不能超过测定方法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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