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姜还是老的辣哦!
5.6条关键是在讲“测量溯源性”,5.6之下所有的子条款都围绕着量值溯源性展开。
例如6.6.2.2条专门讲“检测”活动的量值溯源性。其中5.6.2.2.1条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为了保证量值溯源性,应确保所用设备能够提供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所用测量设备包含有计量标准和工作用测量设备,所以标准说,“除非已经证实校准带来的贡献对检测结果总的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这种情况下,实验室应确保所用设备能够提供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意思是有充分证据证明校准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可以忽略不计时(即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忽略不计),只需要确保所用测量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满足目标不确定度即可。“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即该校准项目的目标不确定度允许值。
原文由 diligentlady(diligentlady) 发表:
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用于检测的设备,如果该设备对测量结果质量有影响的话,在评定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时候,将设备的不确定度作为一个分量引入;如果该设备对测量结果质量无影响或影响可以忽略(比如说辅助设备),在评定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时候,不必引入该设备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但是如果需要的话,实验室应该能够提供出这类设备的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呵呵,你说得对,剪刀也是“设备”之一。因此外文不能仅就这一句话的原文而翻译这句话,还要依据上下文。“设备”在国外是个含义非常广的名词,有生产设备、办公设备、测量设备,辅助设备等等,甚至文件和看不见摸不着的软件也算设备的一种。5.6.2.1中给出的要求适用于测量设备和具有测量功能的检测设备,已经限定了“设备”指的是“测量设备”,后面提及的“设备”就应该全部翻译成“测量设备”,剪刀等设备不属于测量设备,因此不属于校准之列,不属于5.6.2.2.1条的约束范围。
比如剪刀之类的应该是不用校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