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质量监督在实验室质量管理中的实施
对质量监督员的任职要求
要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首要必须有称职、合格的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应当熟悉并了解实验室检测校准的方法、流程、目的以及评价策略,能够针对检测校准的各个关键环节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督,并且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监督员要时刻关注人员、设备、样品、方法、环境等是否达标,是否满足检测校准工作的规定要求。监督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1)具有一定的责任心,熟知自身的岗位职责要求,知道自己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能够认真做好观察、记录,按规定执行监督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顺利完成下传上达工作,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另外,监督员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即了解实验室质量监督所涉及的各项技术知识,熟悉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如实验室检测技术依据、检测作业指导书、检测数据的不确定度分析、检测活动各环节的质量要求、质量管理标准、质量控制手册等。对于质量监督员的任命,除了满足以上要求之外,还必须由实验室所在单位下发正式任命文件,为其任职提供资格依据。
质量监督员的数量及监督时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未针对监督员数量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本文认为,各实验室可以针对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职业卫生现场检验、公共场所现场检验等不同需求而灵活设立不同类型的质量监督员,以确保不同专业均能得到良好的监督。一般而言,为了保证足够的监督能力,质量监督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保持在1∶10左右比较合适,对于特殊和重要监督领域,可适当增加监督员配比。同时,质量监督员既可以是专职形式,也可以采用兼职形式,具体应视实验室实际情况而定。
实验室的监督频率和监督时机应依据实验室规模大小以及检测任务的轻重来决定。当实验室新进人员首次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时,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另外,当存在以下情形时,也必须按规定进行监督:(1)第1次开展某检测、校准项目时;(2)新设备首次使用或设备维修后首次投入使用时;(3)进行某些十分重要的检测、校准活动时;(4)应用新规范、新方法、新标准时,或有关规范、方法、标准经修订、调整后首次应用时;(5)客户有投诉、反馈时;(6)进行现场检测、校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