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砝码送计量机构校准回来了,那个最大允许误差和不确定度是这么算出来的?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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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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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可是不知为什么,你回复我的帖子后,在PC上仍没向我给出提醒 ,只有我们自已多留心了哦!
APP端都有提示的,PC端很少用,可以跟技术人员反馈一下,自己也要多上心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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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初心(m3170710) 发表:
APP端都有提示的,PC端很少用,可以跟技术人员反馈一下,自己也要多上心
好的。希望多来交流和指导哦!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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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1、“磁化率”与“永久磁性”这两个项目对于后续检定来说都不是必检项,“首次检定”通常情况下都是指“出厂检定”或“修理后的检定”。
      2、从规程的图1看,检定磁性的装置并不复杂,只是自制一个简单的工作台而已。检不了似乎不成为理由。我不太相信大部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都不具备检定砝码的资质。
砝码磁性的检定能力一般只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院具备,需要使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微克的质量比较仪和专用组件测量。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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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套砝码的允许误差看是M1等级砝码,应该是不用做磁化率检定的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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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砝码磁性的检定能力一般只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院具备,需要使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微克的质量比较仪和专用组件测量。
      这么说省级以下的计量技术机构建标授权开展砝码的检定岂不是很无语?是不是授权证书上还有限制性说明就不得而知了。
sak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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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好的。希望多来交流和指导哦!
      借楼请教一下老师,现在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发布了,其中用于环境监测的强制管理器具只有声级计和透射式烟度计,那是不是说实验室用的砝码、电子天平都可以使用校准的溯源方式,可以不要求取得检定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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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 2:30:15 Last edit by pxsjlslyg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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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kuya(sakuya) 发表:
借楼请教一下老师,现在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发布了,其中用于环境监测的强制管理器具只有声级计和透射式烟度计,那是不是说实验室用的砝码、电子天平都可以使用校准的溯源方式,可以不要求取得检定证书了?


      是的。但是,



      用于贸易结算的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量程电子天平应(P+V)。按理你是从事环境监测工作,我不应该给你说起这。主要是该《目录》本意是这里的非自动衡器,包括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量程电子天平,这潜台词不易让人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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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 2:29:04 Last edit by pxsjlslyg
sak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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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刘彦刚(pxsjlslyg)发表:
原文由 sakuya(sakuya) 发表:
借楼请教一下老师,现在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发布了,其中用于环境监测的强制管理器具只有声级计和透射式烟度计,那是不是说实验室用的砝码、电子天平都可以使用校准的溯源方式,可以不要求取得检定证书了?


      是的。但是,



      用于贸易结算的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量程电子天平应(P+V)。按理你是从事环境监测工作,我不应该给你说起这。主要是该《目录》本意是这里的非自动衡器,包括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量程电子天平,这潜台词不易让人领会。
我们光看到“用于贸易结算”就直接pass掉了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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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kuya(sakuya) 发表:
我们光看到“用于贸易结算”就直接pass掉了
      个人认为,“质量”参量并非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监测参量(对象),况且《目录》中的限制性规定已明确写明只针对“用于贸易结算”的非自动衡器。如果适用范围扩大至“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则应一并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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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 16:09:06 Last edit by luyunnc
sak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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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个人认为,“质量”参量并非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监测参量(对象),况且《目录》中的限制性规定已明确写明只针对“用于贸易结算”的非自动衡器。如果适用范围扩大至“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则应一并列出。
我们也是这么考虑,但是也担心一个问题,如果对于像电子天平这类原强检的仪器,现在用户自己把溯源方式定为校准,是不是要有充分的依据?实验室是不是需要通过更上一级机构的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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