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告】关于规范签订合同主体和服务对象一致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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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对互联网运营规范的要求,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特要求:签订合同的主体、付款方以及在我司网站上展示的主体一致。
如果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请合作厂商于两周内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盖章回传,避免对贵司的展示造成影响。


点击下载推广名称说明文件,请补充盖章后回传到jinxy@instrument.com.cn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47

出现如下示例情况,需提供说明文件:

示例1
展位名称:是x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北京中x远x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示例2
展位名称:北京盈x美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北京安x美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示例3


展位名称:Axx FRANCE

合同名称:特雷xx(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仪器信息网)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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