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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xinye1210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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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m3149125
ID:zxz19900120
ID:xurunjiao5339
ID:v3214185
ID:dacaoyu
ID:liushaolicheng
ID:Ins_6b96c456
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这个需要看情况,CNAS对判定标准,不是“认可”,而是“确认”。CNAS只对检测标准方法进行认可。如果产品标准只有判定标准,未包含检测方法,而实验室依据获认可的检测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又需要依据该产品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那么根据CNAS EL03-2016中第6.2条之规定,就需要对该判定标准申请“确认”(而不是“认可”)。如果产品标准中已包含了检测方法(已获CNAS认可),则不需要单独再申请判定标准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