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通标小菜鸟(v3141805) 发表:谢谢版主大大答复,说白了,我们主要以“通过”为最终目标,就怕到时候审核报告的专家给因为这个问题给我们不通过,我们还得整改,真心很麻烦,关键这又是原始记录,一旦修约成三位小数,那些小数可就再也找不着了,所以需要在最终落笔前求得一个比较权威的说法
我觉得多保留一位是可以的,如果只保留三位,修约后数字都一样,那RSD基本上就是0,做出来数字都一模一样,数据也会失真,我认为只要能给出合理解释的就没有问题,况且你这个是方法验证记录,又不是对外出具的报告,非要按照标准进行修约,有时候专家的意见也不一定都是科学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用的是HJ 484-2009方法3,检出限是0.001。其实吸光度差别还是比较大的,算出的物质量差别也比较大,但是除以体积后得到的浓度值迅速就收敛了,保留三位小数根本一摸一样,我觉得这不是我做的有问题,而是计算规则有问题,明明吸光度差别那么大,算出的浓度差别却几乎没有。话说回来,标准偏差为0真的可以吗?
楼主用的是HJ 484-2009方法3还是GB/T 5750.5中7.2吗?前者方法检出限是0.004mg/L,后者最低检测质量浓度是0.002mg/L,因为您计算的是结果的标准偏差,所以应该先修约后计算,均按0.006mg/L计算标准偏差以0计即可,不过这个结果确实有点好
原文由 趴在地板上歇凉的猫(v2730861) 发表:抱歉,看成了测定下限,不过小数点后位数是一致的。
用的是HJ 484-2009方法3,检出限是0.001。其实吸光度差别还是比较大的,算出的物质量差别也比较大,但是除以体积后得到的浓度值迅速就收敛了,保留三位小数根本一摸一样,我觉得这不是我做的有问题,而是计算规则有问题,明明吸光度差别那么大,算出的浓度差别却几乎没有。话说回来,标准偏差为0真的可以吗?
原文由 趴在地板上歇凉的猫(v2730861) 发表:我认为这不是精确到哪一位小数的问题,而是有效数字的问题。修约到哪一位,要根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末位来确定。
水质氰化物,异烟酸巴比妥酸方法,在做精密度验证时(低浓度),遇到了如下问题,如下图,请问该怎么办?
规定浓度单位是mg/L,可以看见,如果保留3位小数,修约后的浓度全都一样,但是如果能保留4位小数或者5位,就能算标准偏差。因为要写原始记录,现在很苦恼,这怎么办啊!因为之前做其他项目方法验证,就被考核组要求浓度项目,如果小于1,只能保留3位小数,大于1保留三位有效数字。现在咋办啊,求各位大佬教诲,这能不能保留4位或者5位小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