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判定规则和符合性声明

浏览0 回复15 电梯直达
可能感兴趣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Ins_1065932a(Ins_1065932a) 发表:
你好,楼主,再讨论一种情况。
如下假设,第一次测得值为6.15,不测定度6.15±0.62(K=2),数据成正态分布,则区间就是5.53-6.77。但客户认为数据有偏差,又测了一次,测得值为6.83,不测定度6.15±0.62(K=2),数据成正态分布,则区间就是6.21-7.45。
1,如果认为初测结果(6.15)是有效的,那么复测结果(6.83)是否有效?
2,反过来一样,如果初测结果(6.15)无效,那复测结果(6.83)能否说明有效?
3,能否说初测和复测均有效?
    ,18,        发布     
      1、你只进行了单次测量,获得的测量结果为测得值=6.15,不确定度U=0.62,k=2。此时不确定度的首位非零数字是6,大于2,应该保留1位有效数字。所以测量结果应该修约至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表述为:测得值≈6.2,U=0.6,k=2。正因为你是单次测量的结果,所以这个测量结果的U是不包含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的。
      2、客户第2次的测量结果(6.83)与你第1次的测量结果(6.15)相差如此悬殊,要分析原因首先要看是否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进行的测量,如是否是用同一台测量设备,是否在相同的测量环境条件下进行的测量,测量方法是否一致等。如果人、机、法、环四因素都相同,那么就证明被测对象自身的因素导致的,同一被测对象的同一被测量的多次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差(即“离散”程度大)。
      综上所述,两次测量结果不一致,不能简单地说哪一个有效哪一个无效。只能说这是由于被测量的定义不完整,导致制定的测量方法有缺陷。就拿您这个例子来说吧,假如这个“被测量”是某钢棒的直径,但由于这根钢棒的截面并不圆形的,而是椭圆形的。此时在不同截面的不同方向进行测量,得到的直径d的测量结果肯定是相差很大。所以钢棒的直径d应该定义为:同一截面的不同方向测量结果的平均值。根据这一定义,测量方法就应该改成:在钢棒的同一截面,不同的方向均匀分布的测量n次(如:n=4),以n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这样,你的测量结果与客户的测量结果就应该不会有差异了。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24/9/12 13:22:45 Last edit by luyunnc
Ins_1065932a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1、你只进行了单次测量,获得的测量结果为测得值=6.15,不确定度U=0.62,k=2。此时不确定度的首位非零数字是6,大于2,应该保留1位有效数字。所以测量结果应该修约至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表述为:测得值≈6.2,U=0.6,k=2。正因为你是单次测量的结果,所以这个测量结果的U是不包含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的。
      2、客户第2次的测量结果(6.83)与你第1次的测量结果(6.15)相差如此悬殊,要分析原因首先要看是否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进行的测量,如是否是用同一台测量设备,是否在相同的测量环境条件下进行的测量,测量方法是否一致等。如果人、机、法、环四因素都相同,那么就证明被测对象自身的因素导致的,同一被测对象的同一被测量的多次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差(即“离散”程度大)。
      综上所述,两次测量结果不一致,不能简单地说哪一个有效哪一个无效。只能说这是由于被测量的定义不完整,导致制定的测量方法有缺陷。就拿您这个例子来说吧,假如这个“被测量”是某钢棒的直径,但由于这根钢棒的截面并不圆形的,而是椭圆形的。此时在不同截面的不同方向进行测量,得到的直径d的测量结果肯定是相差很大。所以钢棒的直径d应该定义为:同一截面的不同方向测量结果的平均值。根据这一定义,测量方法就应该改成:在钢棒的同一截面,不同的方向均匀分布的测量n次(如:n=4),以n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这样,你的测量结果与客户的测量结果就应该不会有差异了。
感谢老师这么专业的讲解。

“此时不确定度的首位非零数字是6,大于2,应该保留1位有效数字。所以测量结果应该修约至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对于这个有效数字位数的说法,请问是哪个文件规定的呀,我之前还没听说过呢,只知道“扩展不确定度的数值不应超过两位有效数字”,具体什么情况下二位,什么情况一位有效数字还不清楚。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Ins_1065932a(Ins_1065932a) 发表:
感谢老师这么专业的讲解。

“此时不确定度的首位非零数字是6,大于2,应该保留1位有效数字。所以测量结果应该修约至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对于这个有效数字位数的说法,请问是哪个文件规定的呀,我之前还没听说过呢,只知道“扩展不确定度的数值不应超过两位有效数字”,具体什么情况下二位,什么情况一位有效数字还不清楚。
      这一规定的出处源自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1条:

Ins_1065932a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这一规定的出处源自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1条:

JJF和JJG是不是校准领域的标准,并不适用于检测领域?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Ins_1065932a(Ins_1065932a) 发表:
JJF和JJG是不是校准领域的标准,并不适用于检测领域?
      JJF 1059.1适用于任何测量领域,您去看看该规范的第1部分“适用范围”就清楚了。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