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JJG 130-2011 《工作用玻璃体温度计》,的确有相关要求:
我觉按理也应该有这样的要求,在以前检定收费的时候,检定机构难免有点受利益驱动没有严格按规程要求,这给了不地道的制造者以可乘之机——不严格按标准要求。而在国家有实力买单的情况下,让检定机构没利益驱动,严格执行规程,国家为的也是要使制造者,没有可乘之机,只能严格按标准生产。这样是大的受益者就是我们用户了,既不应支付检定费,又用到合格的产品。这也许正是国家要取消强制检定收费的初衷吧,只是在这个过渡过程中难免也给我们用户增加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