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NAS-CL01的4.3.2.1条规定凡作为管理体系的下发文件均需“授权人员审查和批准使用”,5.2.5条要求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的设备,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的记录,……”。这说明授权人员是很多的,包括授权审批文件的人员。抽样的人员、检测、校准的人员、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对外负责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操作特定设备的人员、签约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等,这些人员都需要经“授权”才能“签字”,都可以叫“授权签字人员”。
标准并没有说授权人员不可以兼职,老板主动要求担当“授权签字人员”,说明老板对本管理体系的重视和支持,是大好事,我们应该鼓励、感谢并举双手欢迎。我们应该向老板详细介绍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授权签字人员的种类,并建议他应该或可以承担的授权签字人员是什么,比如“文件审批人员”、“质量主管”、“签约人员”等,如果老板出身自技术人员懂得技术,还可以承担“技术管理者”、对外负责“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如果还懂得检测、校准技术,也可以承担“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让老板自选岂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