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样品可以作为分析对象分析样品的物性(如沸点、官能团、反应性、溶解的溶剂系统等)与选择
气相色谱的分离条件密切相关。
保留体积(Vg)与样品沸点(TB)之间的关系:
式中:M1—
液相的分子量,γ—溶质的活度系数(同系物溶质的γ基本相同,则保留体积的对数与TB成直线关系),T—色谱柱温。
(1)溶质之间沸点相差20℃时:容易用标准色谱柱分离;
(2)溶质之间沸点相差10℃时:若选择与溶质有相似极性的固定液,很容易分离;
(3)溶质之间沸点相差5℃时:用较长的色谱柱或用结构与溶质很类似的固定液;
(4)溶质之间沸点相差0~2℃时:当两者的沸点相近时,若每种溶质的官能团不同,选用与其中一种溶质的极性相近的固定液就容易进行分离。但对具有相同官能团的同系物要选择可以利用结构差异的固定相(如分离o-,m-,p-位取代苯可用FFAP/Carbopak C等气-液-固体系);
(5)溶质沸点在-50℃以下:用强吸附剂作填料,而且柱温要置于低温;
(6)溶质沸点在-50~20℃:用吸附剂或以吸附剂为载体,且在担体上涂渍极性固定液的填料;
(7)溶质沸点在20~300℃:几乎所有的填料均可使用;
(8)溶质沸点在300℃以上:用高沸点固定液或根据情况将样品衍生化后再供分析用,或者用
液相色谱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