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结果有了,但真相仍缺位着。这对执法部门与当事企业来讲,其实都不是一件好事。在整个事件中,海南权威部门给了当事企业一个欲说还羞的“清白”,但加上“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领导易帅”等蛛丝马迹,说实话,公众对这样的“清白”未必认可。
清白的真相,先得经得起民意的淘洗。而民意,其实就是最简单的生活常识与实践逻辑。我们还记得在“欺实马”事件之初,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说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但这个结论显然低估了民众物理学和微积分的常识,因为,大家计算后便得知,70码的速度终究是无法将人顶起5米高20米远的;在此前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中,任凭当地相关部门如何粉饰与狡辩,人们还是齐刷刷将信任票投给了孙中界,原因简单到不能再简单,若不是天大的委屈,谁敢动辄把自己的手指头剁下来证明清白?
法理上说,实证很重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但如果证据难以找到,当事利益方将之揉捏成无头公案,那么,公众唯有以最基本的常识去做判断,进而指引自己的行为选择。回归常识的清白方有公信——懂得这个道理,很多公共事件就不该去虚与委蛇或涂脂抹粉。期待有一个清白的真相让公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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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验,加分理由:很有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