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量器具的配备与检定 第十条 计量器具的配备必须满足生产维护的需要。各部、机楼、电话所必须根 据生产情况, 按邮电部计量中心的有关要求绘制生产流程图和计量网络图,确定检测点并列出应配置的计 量器具。不足部分要做出计划,逐渐配齐。新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应按生产需要配齐仪器 仪表。 第十一条 各部、机楼、电话所必须认真落实周检制度,执行计量器具的周检计 划,新购置或发生故障经大修后的计量器具都必须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1. 所有在用(包括新购)的计量器具都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或计量部门制定的检定 方 法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检定周期的计算由最后一次检定合格的日期开 始),一律不准使用。 2. 计量检定内容(1) 入库检定凡外购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均需按技术指标由相关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检定验收合 格方可入库或发放使用。 (2) 周期检定周期检定是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初由计量室编制公司本年度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计划 。各部、机楼、所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应按周检计划的规定,按时将本单位的计量器具送 计量室。由计量室按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保证周检受检率为100%。(3) 抽查检定
为了掌握在用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期限内的合格情况,正确确定检定周期,必须对在用 计量器具进行抽检。抽检量为应检总数的10%,保证合格率在95%以上,抽检合格率低于90 %时应缩短周检周期。 (4)修后检定凡经修理的计量器具,都必须对其主要指标进行检定,检定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在检定 有效期内可不记录数据和出具检定证书。3. 各种检定都必须在计量器具记录册上进行记录,检定结果需作如 下处理:(1) 各类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均应出具合格证书,并标贴合格证。 (2) 凡暂没有国家统一规定检定规程,而按自行制订的检定方法检 定的计量器具或 某些指标暂无条件检定以及在使用中无严格量值要求的计量器具,经有关计量检定单位认可 后可出具检定证书,并标贴准用证。 (3) 使用只有部分量程合格的计量器具在发检定结果通知书时应注明准许使用的范 围,并标贴限用证。(4) 对指标超差而影响使用或长期停用积压的计量器具应标贴停用证。 4. 计量检定人员要严格按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进行工作,认真填写检定记录, 做到思想集中,操作正确,读数准确,数据可靠。检定人员要对检定结果负责。
★◆第五章 能源计量管理
第十三条 能源(主要是水、电、油等)计量管理工作是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企业搞好能源节约管理的基础工作。能源计量工作由行政部对口管理,计量室监督。
第十四条 能源计量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1. 负责绘制对口管理范围的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计划。 2. 参加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作中有关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的审批。 3.编制能源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并参加安装调试工作。4.编制能源消耗月报表。 第十五条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测要符合能源管理通则的要求,生产和生活的 用电用水要分开管理。生活用电、用水要求每户一表,单独检测收费。 第六章 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制度 第十六条 各种计量网络图、计量技术文件、资料、刊物等由计量室统一保管。按 规定移交公司档案室的,由计量室办理移交手续,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七条 各机楼、电话所配置的各种计量器具(进口计量器具除外)的使用说明 书、图 纸、资料等由各单位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保管和借用。按规定应交公司档案室的应办理 移交手续,使用人员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 进口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及图纸资料、运单、装箱单、发票等统一 由计量室(按 规定移交公司档案室的,由档案室保存)归档保存。计量室可把使用说明书部分复印件(或 译制件)交使用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需要使用整套资料时,可到计量室借用或到档案室借用 。对于连同大批设备一起进口的计量器具,应把合同、运单及装箱单中有关计量器具 部分复印件交计量室归档保存。
★◆第七章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计量原始数据、包括计量部门的各种计量检定原始记录和使用部门的检 测记录 。计量人员在检定测试计量器具时所记录的数据应齐全、清楚、整齐,如有更改之处必须由 更改部门说明并盖章负责。各种计量检定原始数据由计量室归档(该移交档案室的,移交 公司档案室保存)保存。使用部门的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由使用部门保存。 第二十条 计量器具的周检受检率、周检合格率由计量室按月进行汇总统计,作出 报表存档。能源、物料消耗月检测数据由行政部和维护部报计量室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计量工作考核合格证书由计量室归档保存,委托外检定的各类计 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由计量器具所在单位负责保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使用的各种检定证书和计量标志必须严格管理,统一由计量室 负责保管和 使用。非计量检定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各种计量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涂写、撕毁和更改计量 标志。
★◆第八章 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类计量器具的申购,统一由计量室管理。计量室根据生产经营等需 要,每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添置计划。 第二十四条 各部、机楼、电话所需要购买计量器具时,需填写“计量器具申购表 ”报计量室,由计量室核准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然后由计量室购买。
第二十五条 购的计量器具运到公司后,统一由计量室有关人员开箱清点验收, 再送相 关计量检定部门检定。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编号、立账、填卡,然后发给申购部门 使用。检定不合格或备附件不全的,由计量部门出具证明,由计量室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 手续。 第二十六条 基层单位使用的一般计量器具的调配、借用、流转,由各部、室专(兼) 职计量员负责。为了避免重复购置,充分发挥现用计量器具的作用,对贵重短缺的计量器具 ,计量室有权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计量器具外借,必须经总工办领导同意,贵重和进口 计量器具需经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七条 量器具在使用一定年限后,技术指标经修理仍达不到原有水平的, 可申请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批准报废的计量器具,统一由计量室处理。
★◆第九章 量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九条 量室管理人员职责1. 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计 量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计量法规在全公司的实施落实。 2. 一管理公司计量器具、计量资料,认真做好各部、机楼、电话所计量器具的登 记,填写卡账、编号等有关资料的整理工作,随时掌握各部、机楼、电话所计量器具的数 量、分布和流通使用情况。 3. 制计量器具更新改造计划,填写新购或报废计量器具的申报 表,注意计量器具的配套,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