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信息学: (3)-3-2 其他国家地区专利
(3)-3-2. 其他国家地区专利
(3)-3-2-1. 美国专利
美国于 1790年实行专利制度, 是全世界最早施行专利的国家之一. 目前每年有十多万件专利申请, 平均每周批准数千件, 迄今已经发表了近千万份的专利说明书. 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 现行的专利法是 1952 年修订的. 美国的专利和其他国家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如下:
1. 发明制: 专利判定给最先发明者, 并且只有发明者本人才能提出专利申请.
2. 实质审查制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审查期可能长达 2 年, 审查通过才出版专利说明书 (complete specification). 保障期限从批准之日算起, 为期 17 年.
3. 分类体系: 采用美国本国的专利分类, 分类细目超过 IPC 的分类数目 (7万).
4. 限制少: 除了对原子能、核技术不授予专利外, 其它如食品、医药、化学试剂、计算机程式等都接受申请.
5. 发明专利包括了 “大发明”(科技发明)" 和 “小发明” (实用新型), 其间不另做区别.
6. 发明专利期限为 17 年, 但药品、化妆品、食品及农化制品可以申请延续 5 年.
7. 鼓励从事植物品种改良的专利申请; 植物专利免除缴纳维持费 (maintenance fee).
美国的专利说明书有下列几种:
1. 发明专利说明书 (patent specification): 为所有专利的主体, 占总量的 95 %. 内容包含大小发明. 小专利相当于国内的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 (design patent specification): 申请保障期限有 3.5年, 7年和14年三种级别, 由申请人自由选择..
3. 植物专利说明书 (plant patent specification): 为鼓励培育新的农作物、果树和花卉, 设有植物专利, 专利保障期限为 17 年
4. 再公告专利说明书 (reissued patent specification): 对于原来专利发现有错误或对于专利申请权 (patent claim) 有遗漏者, 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放弃原专利. 经再次审查批准后, 给予新的专利编号, 但保护期限为原来专利剩余的有效期.
5. 再审查证书 (reexamination certificate): 在专利公布 2 年内, 若有人提出异议, 对专利重新审查. 若仍获通过则重新发布, 仍采用原来编号, 在前面加一 B1 字头. 再审查证书以粉色纸出版.
6. 防卫型专利公告 (defensive publication): 从 1968 年实行. 若发明者不想提出私有专利申请, 但为了防止日后他人申请专利限制了自己的使用或生产权, 可以将此发明公布, 使其失去新颖性.
(3)-3-2-2. 英国专利
英国是全世界最早施行专利的国家, 现行专利法为 1977 年的修订版. 英国专利公报 (Official Journal) 每周三定期公布, 为题录型刊物, 但另外出版有专利申请文摘 (Abstracts of UK patent applications) 做为补充. 英国和美国的专利存在许多不同之处, 简述如下:
1. 申请制: 申请优先判定给首先提出申请者, 公司可以提出申请. 保障期限从申请日开始, 为期20年.
2. 延迟审查制 (deferred examination): 实行早期公开, 请求审查制. 审查通过出版完整说明书 (complete specification).
3. 临时说明书 (provisional specification): 允许发明人在发明初具规模时提前申请, 为临时说明书; 之后在一年内补齐内容. 这是世界唯一行此措施者.
4. 分类体系: 采用英国本国的专利分类表, 8 大部 (A-H sections) 25 组 (group), 内容和 IPC 系统有些类似, 但细目更多. 有专利分类表索引 (Reference Index to the Classification Key) 提供关键词搜索.
(3)-3-2-3. 日本专利
日本实行专利比中国早了 100 年 (1885); 早期有自己的 JPC 分类, 1970 年起引入 IPC 分类, 1980 年完全使用 IPC 系统. 采取延迟审查制, 发明保障从申请日起期限 15 年. 日本是世界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之一, 专利说明书 (公报) 有以下几种:
1. 特许公报: 是最重要的专利, 又名“大专利”, 相当于中国审查过关的发明专利说明书.
2. 公开特许公告: 为上述特许公告待审查状态的说明书. 目前美国化学文摘只报导上述两种特许公报.
3. 实用新案公报: 又名“小专利”, 许多为申请大专利未获通过降级申请者或重新改写申请者, 和中国的 "多功能 xx" 的实用新型专利不尽相同. 国际上逐渐也对日本此型专利感到兴趣.
4. 公开实用新案公报: 为上述实用新案公报待审查的说明书.
5. 意匠公报: 相当于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 着重商品的图案设计.
6. 商标公报: 许多国家没有将商标列为专利.
(3)-3-2-4. 台湾专利
中国台湾省于 1950 年施行专利, 专利类别有发明专利、新型专利、新式样专利三种, 和国内的类型基本相同. 其他相似之处还有专利公报放的编排方式, 以及专利的编号逻辑 (例如台湾专利的编号 89 2 00226, 其中 89 为民国年, 加 1911 成为西元; 2 为新型专利; 后面五个流水号). 评估国内和台湾的专利设计部师出同门.
中国专利局收藏有台湾省 1979 年以来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