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扶不起的阿斗-评质检系统的某些检验机构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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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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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anttofly(yaofei) 发表:
现在都用计算机自动运算,数字修约规则估计早就忘了,再说如果真有能力,怎么可能在国家的检验机构呆着呢

这次可是中国质量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啊,代表的是国家最高水平的检验机构啊,不会没有能力的,主要是态度问题啊


我认为这些人是没有能力,
原因:1,人员来源:这些单位里,做实验的,都是外聘的劳务工,没有专业基础的高中,中专,专业不对口的关系户。
2,从来没有过责任心
3,不热爱自己工作

你说的应是一般的市县级的质检院所吧,在商检里高学历与高水平的人是大有人在的


是的 人是有的 但是这一批次的人已经没有战斗在第一线了 战斗在第一线的还是上面的那些人  所以现状就是有能力的不干活 干活的没能力
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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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PY CDC 的Huang Hui Qiu吗?

原文由 孤独走过(hhq123) 发表:
晚上看了中央台的有关蓝皮明胶制作药用胶囊的新闻,发现明胶的铬检验结果,竟然出现了5位数,如39.064mg/kg、181.54mg/kg,联想起前几年他们公布的多达6位数的三聚氰氨的检验结果,真让人大跌眼镜,几年来,他们依然没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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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7 16:39:45 Last edit by xyzwz123
孤独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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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用计算机自动运算,数字修约规则估计早就忘了,再说如果真有能力,怎么可能在国家的检验机构呆着呢

这次可是中国质量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啊,代表的是国家最高水平的检验机构啊,不会没有能力的,主要是态度问题啊


我认为这些人是没有能力,
原因:1,人员来源:这些单位里,做实验的,都是外聘的劳务工,没有专业基础的高中,中专,专业不对口的关系户。
2,从来没有过责任心
3,不热爱自己工作

你说的应是一般的市县级的质检院所吧,在商检里高学历与高水平的人是大有人在的


是的 人是有的 但是这一批次的人已经没有战斗在第一线了 战斗在第一线的还是上面的那些人  所以现状就是有能力的不干活 干活的没能力


质检系统的是正式工都不做检测,让合同工在干,所以是个问题,特别是基层
iy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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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8852mg/kg,你写成1.89+/-0.02mg/kg,是不是会有人说5不是说奇进偶不进吗? 又有人要挑毛病了啊,呵呵呵


四舍六入五成双,五成双的意思是,当你要修约的那一位数,刚好是5,而且后面都是0或是没有数字的情况下,才有“奇进偶不进”的说法,如果5后面还有数值的话,就不考虑奇数还是偶数了,都是进的!
孤独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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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做法:
              检测结果的报告

一、根据测试过程中的仪器精(准)确度,确定各参与运算的数值的有效位数,先进行运算,按《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进行修约,得一初步数据。
1、《GB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对数据的修约处理是强制性的,任何标准中凡涉及到数据修约的都要符合它,凡违反的都无效!
2、这里的仪器精(准)度,也包括标准物质的有效示值,下面举例说明:
1)滴定管最多可取4 位,如10.23,有时只有3位,如1.23,当然也有2位与1 位的,如0.23与0.03等
2)比色管在检验中的稀释至刻度的操作可视同容量瓶的定容,可取2位小数,但要注意其精度是不如容量瓶的。
3)分光光度计与其读数值有关,几位就取几位,
4)色谱类的,一般取3位,最多取4位,如液相的紫外检测器其实就是分光光度计,气相类的如FID检测器,其实就是电流检测器,尽管仪器给出的信号值很多位,但其有效数与一般的电流表一样,同时色谱的有效数又受制于进样针的有效位数,如气相的1.00微升,液相的20.00微升(有时是否能精准到后面那个0,也很难说).
5)买来的标准溶液其示值位数就是有效位数(pH标准减一位),我们在稀释后特别是高倍数稀释后,一般要降低1-2位有效位数方为合理。如是自己配制的标液,还要注意原配试剂的含量示值的有效位数,如其标明为>=99.95%,可取4 位,如为>=99.9%,则只能取3位!
二、再根据检测标准的检出限,确定此初步数据应保留的最后一位数字
1、当你依据第一点进行修约,得出的初步数据,还要进一步修约至与检测标准的检出限的最后一位看齐。如你的初步数据为1.23mg/kg,而检测限为0.1mg/kg,那么此时就要将数据进一修约至1.2mg/kg。
2、标准中的检出限,其实有时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当你完全按照标准来做,也许可以。当你减少或增加取样时,或当中稀释、浓缩比例的变化,都会影响检出限的数值。
3、不同的仪器,不同的操作条件、不同的操作人员、不同的试剂空白甚至不同的检测时间也都会影响仪器本身的检出限。
4、综合2与3,本人觉得方法的检出限其实不是固定不变的,有时给出一个总的方法检出限(一般是浓度值如0.1mg/kg)倒不如给个上机检出量(一般是个绝对值,如0.1ug),检测者可再结合稀释或浓缩的倍数,自行得出个浓度检出限。

三、然后按标准保留位数的要求,对该数据进行选择性修约,如其位数已符合或少于标准规定位数,则保持不变,否则再进行修约,一次性修约至符合要求。
这点文字方面已说得很明白了,就举个例子吧:
如经第一点与第二点所做的得到的数据为1.2mg/kg,此时如标准要求保留2或3位有效数,那就不修约了,如要求保留1位有效数,则进一步修约至1mg/kg。
四、上述三步骤的修约,其实是要一次性完成的,只是为了解释的需要,虚拟为三次修约,所以要避免发生类似连续修约的错误,此时第一步可多保留一位有效数。
孤独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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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长期以来都是出具的小数点后统一保留四位数的结果,因为检测限到了第四位,难道错了?

另外个人觉得这些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的结果,没有问题啊

要好好地补上有效数与检出限相统一的一课:)


嗯,是要补一些

但是我想请教,如果MRL值规定2mg/kg,现在好像整数值的MRL值都这样,不写小数点后面的,但是我的检测限是0.0001mg/kg,检测值如果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是1.8852mg/kg

那么请问是该报出去1.9mg/kg?还是1.8852mg/kg呢?  这就是我前面的问题,呵呵呵


请看看我的上一帖,供你参考,也许你就能报出一个你认为合理的检测结果:)
Charles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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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长期以来都是出具的小数点后统一保留四位数的结果,因为检测限到了第四位,难道错了?

另外个人觉得这些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的结果,没有问题啊

要好好地补上有效数与检出限相统一的一课:)


嗯,是要补一些

但是我想请教,如果MRL值规定2mg/kg,现在好像整数值的MRL值都这样,不写小数点后面的,但是我的检测限是0.0001mg/kg,检测值如果保留小数点后4位数是1.8852mg/kg

那么请问是该报出去1.9mg/kg?还是1.8852mg/kg呢?  这就是我前面的问题,呵呵呵


请看看我的上一帖,供你参考,也许你就能报出一个你认为合理的检测结果:)


看了您上面的,其实重要的一点,还有单位,单位变化,肯定导致数值位数变化
g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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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评论有些太武断了吧!!这只是媒体公布的数据吧,而且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媒体从哪里弄来的数据。你就武断的评论国质检,是不是不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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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了中央台的有关蓝皮明胶制作药用胶囊的新闻,发现明胶的铬检验结果,竟然出现了5位数,如39.064mg/kg、181.54mg/kg,联想起前几年他们公布的多达6位数的三聚氰氨的检验结果,真让人大跌眼镜,几年来,他们依然没有进步......

chengji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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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1这种看法,这是管理问题!
第2条过于绝对,第3条正确。
断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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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太不敬业了,给数据的,媒体都不懂的数字修约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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