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客观
客观是个哲学名词,定义众说纷纭。因此,这里采用了ISO 9000中客观证据的定义。客观证据是通过观察、测量或试验获得的并且能被验证的,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关的或与某一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的存在和实施有关的定性或定量的信息、记录或事实陈述,证明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定义比较长。我的理解是,在测试领域,实验室应该在采取规定的测试手段的前提下,评价产品与要求的一致性,能反映真实情况,并没有重大和可能导致结论变更的误判和遗漏。
很显然,王先生在这一点上又被打脸了。
大家都是做实验室的,都知道,客户投诉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客户可以随便质疑,实验室必须自证无罪,这就是实验室质控难做的地方。
回到这件事。王先生说老罗的手机屏幕效果不好,并且知道,老罗的手机被放在最不利的位置,又拿不出其他竞品的测试数据。这个结论是有明显的误导性的,可以说是检测程序上的重大错误。作为测试机构,出现了程序问题,影响了被评价产品的声誉,显然不对。按照我做认证的经验,测试不合格,至少要通知生产商,实验室有义务和生产商进行沟通,得到对方的认可,并留下证据,以保证自己的评价结论和视在事实一致。退一步讲,就算做不到这一点,王先生在明知到自己的测评视频有瑕疵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措施消除影响,更新报告,反而采取默许的态度进行了事实上对公众的隐瞒,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客观在哪里,反正我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三、第三方
第三方通常指合同关系双方的两个主体之外相对独立的,有一定公正性的第三主体,一般引入第三方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避免纠纷和欺诈。简单点,也可以叫中保,就是两者之间的“保证人”,处在两者之间,是两方面都能信得过的。显然,“中保”一定是个靠得住的人。
所以要澄清一个概念,不是所有在工商局注册的测试公司,都可以叫第三方,还要看他的投资人是谁。雷布斯投资的公司测老罗的手机,雷布斯信得过,老罗信不过,加上王先生无法自圆其说,是个靠不住的人,因此,至少在本案例中,zealer是不能叫第三方的。
加一句,一般而言,第三方实验室不应该做咨询。这是从程序正义来说的,咨询,是个无中生有的过程,一定会对被咨询对象产生影响,比如协助改善了产品,通过测试,这有损测试的独立性。如果咨询没有效果,咨询不合格,有损商誉。所以,可以看到,知名第三方虽然都在做咨询,但是做咨询和做测试的,绝对公司名字不一样,这也是为了避免陷入王先生的囚徒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