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672/2017-00802 |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土壤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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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 生成日期: 2017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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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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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有效组织技术水平高、管理严格规范的实验室参加详查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经过三部委以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严格筛选,确定了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以下简称质控实验室)、32家省级质控实验室;确定了首批233家检测实验室,当前主要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其中138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较好的实验室(包括8家二噁英检测实验室)面向全国推荐、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95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一般的实验室以及地方因行政区域内农用地详查任务繁重、相关部门能力不足而推荐的第三方实验室,由推荐该实验室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现发布实验室名录(见附件1-3),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质控实验室的作用,依托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的详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加强对详查各工作环节、各参与单位质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详查工作质量。国家级质控实验室要根据详查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对各地详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详查工作要自觉接受国家级质控实验室的指导监督。
二、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承担本地区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检测实验室的管理,慎重选择、严格要求。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分工,加大频次,确保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完成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省级质控实验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检测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对检测实验室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动态掌握检测实验室的工作质量。
三、质控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泄露敏感数据信息等行为的实验室,以及工作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一票否决、坚决退出,不得再承担详查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录
2.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首批) 3.二噁英实验室名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录序号 | 质量控制实验室 | 质控工作范围 | 推 荐 单 位 |
1 |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 全国 | 环境保护部 |
2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全国 |
3 |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 全国 | 国土资源部 |
4 | 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 全国 | 农业部 |
5 | 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 全国 |
6 |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 北京市 |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三部门共同推荐 |
7 |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 天津市 |
8 |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河北省 |
9 |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山西省 |
10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内蒙古自治区 |
11 |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 辽宁省 |
12 |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吉林省 |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三部门共同推荐 |
13 |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黑龙江省 |
14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上海市 |
15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江苏省 |
16 |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 浙江省 |
17 |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安徽省 |
18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福建省 |
19 |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江西省 |
20 |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山东省 |
21 |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省 |
22 |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湖北省 |
23 |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湖南省 |
24 |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广东省 |
25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6 | 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海南省 |
27 |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 重庆市 |
28 |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 四川省 |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三部门共同推荐 |
29 |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贵州省 |
30 |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云南省 |
31 | 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西藏自治区 |
32 |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陕西省 |
33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甘肃省 |
34 |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青海省 |
35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3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附件3
二噁英实验室名录序号 | 检测实验室 | 检测工作范围 | 推荐部门 |
1 | 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 全国 | 环境保护部 |
2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华北分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全国 |
3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华东分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 全国 |
4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华南分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全国 |
5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华中分中心(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全国 |
6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西南分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 全国 |
7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西北分中心(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全国 |
8 | 国家二噁英环境监测东北分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 全国 |
附件2已经上传,可供大家参考。
链接: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707/t20170721_418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