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仪器检定

浏览0 回复23 电梯直达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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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p3253413(p3253413) 发表:
证书回来了,有一半没盖,这怎么办?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没盖章的证书是无效的?如果专家就这个问题提出疑义,怎么回答?
没有改就说明没有通过CNAS的实验室认可,可以向他所要开展该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就不会有问题
p325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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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没有改就说明没有通过CNAS的实验室认可,可以向他所要开展该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就不会有问题
好,明天再联系看看,谢谢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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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校准证书的CNAS章不是那么好盖的,需要严格执行评审时通过的校准方法,实际工作中很难。在有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大对校准机构的监管,目前即将颁布的校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校准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只通过CNAS而没有建立计量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估计这个办法没有那么快出台,毕竟校准与检定是有区别的,如果都这么搞,那么检定与校准又有何区别呢?都成了法制计量,完全可以取消校准,回到过去的检定不就完啦?我估计至少要等到《计量法》修订之后,给予校准以明确的地位与定位,并且要与国际接轨。否则的话,出台任何“办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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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估计这个办法没有那么快出台,毕竟校准与检定是有区别的,如果都这么搞,那么检定与校准又有何区别呢?都成了法制计量,完全可以取消校准,回到过去的检定不就完啦?我估计至少要等到《计量法》修订之后,给予校准以明确的地位与定位,并且要与国际接轨。否则的话,出台任何“办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征求意见稿(审批稿)已经出了,1个月前已经完成在法定机构的征求意见。而且之前新计量法的征求意见稿也是这么规定的。计量法不论怎么变,计量器具必须通过计量标准溯源至计量基准这一条都不会变,这是实现计量单位和量值统一的基础。从市局得到消息是,今年年底就会实施。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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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资格现在开始实施准入制,计量检定校准机构新一轮的洗牌又要开始了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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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征求意见稿(审批稿)已经出了,1个月前已经完成在法定机构的征求意见。而且之前新计量法的征求意见稿也是这么规定的。计量法不论怎么变,计量器具必须通过计量标准溯源至计量基准这一条都不会变,这是实现计量单位和量值统一的基础。从市局得到消息是,今年年底就会实施。
        校准讲究的是溯源性,只要最终测量结果能够通过具有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逐级溯源至国家基准就OK。不能说建了标的就是计量标准,没建标但具有充分有效的溯源性证明的就不是计量标准。我们工作中有许多“工作测量标准”并不是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也没有建标。但通过用参考标准对其进行校准或检定后,同样都可用于对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检定”的说法,自然也就没有“建标”一说,都是通过“校准”逐级溯源至国家或区域最高标准,难道它不能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吗?CNAS标准所说的“内部校准”就是一很好的例证,国际通行。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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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是中国计量法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开展校准活动不能等同于内部校准。CNAS有明确规定实验室首先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前校准实验室不用建立计量标准是因为质监局不给考核,因为没有相关的法规进行支持,但只要是颁布有地方法规的省市进行CNAS认可前都必须取得计量标准证书。CNAS之前也一直在与质检总局计量司沟通计量标准的设立问题,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校准数据准确溯源至计量标准再到计量基准。而且CNAS的实验室认可只是实验室间的互认,只是协议实验室间的统一,只能确保各协议实验室间结果的一致性而不是准确性。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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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只要是颁布有地方法规的省市进行CNAS认可前都必须取得计量标准证书。”地方规章的制定,对“校准”方面的规定实际上已经超越了计量法的适用范围,从法律层面来说,并不是很站得住脚,从计量法中是找不到依据的。CNAS承认法制计量的有效性,并与国家计量院签署了备忘录,他并不干预法制计量的建标活动,也不发表任何强制性规定,这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他保证了协议实验室之间的统一,直至国家基准。不能说“只能确保各协议实验室间结果的一致性而不是准确性。”要想测量准确,还真的是只有“校准”。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不一定是测量准确的计量器具,因为检定通常都是做不修正测量,是以误差限来控制量传的等级。最末一级的检定结果通常都控制在量传系统表的误差限内。而校准则不同,每一级的校准都是做修正测量,最末一级的校准结果一定是与国家基准所复现的量值一致,所不同是各级校准结果(或最终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同,向上逐级缩小而已。
yanxiao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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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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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只是暂时不涉及校准而已,计量法的送审稿中对校准有明确要求,和即将实施的校准机构管理办法的描述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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