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yqxxw123456(yqxxw123456) 发表: “化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7年”不符合“授权签字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条件。根据CNAS-CL52的规定,如果专业领域说明有规定的,执行专业领域的说明。那么,化学专业领域说明CL10中对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的资质都要明确规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5年工作经历。授权签字人需要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如果不是化学专业本科毕业,必须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因此化学领域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要符合CL10的要求,而不是CL52的要求。 你的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都不满足要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