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净工作台校准后的确认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对校准结果的确认,并不是抄一遍校准的技术参数结果,更不是找人来重做一遍,而是要判断结果是否满足所开展项目的使用要求,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个人觉得这份《仪器确认记录表》(实际应为《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记录表》,以下简称《计量确认表》)还是有点问题的。《校准证书》中的“技术要求”,是指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而《计量确认表》中的“技术要求”应该是使用场合对检测设备的计量要求,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满足设备的技术要求,并不一定能满足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如:满足称量设备技术要求足的电子计价秤,并不满足黄金交易场合对称量设备的计量要求。“计量确认”的目的,是要判定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不是判定这台测量设备是否满足设备制造商的技术要求,或法定计量要求(判定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谓之“检定”,出具的是《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通常不会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校准之后的“计量确认”工作应该是由用户来做,用户应根据测量设备实际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注:不是被检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将其与实际的“校准结果”(《校准证书》中的第三列)进行逐项比较,每一项的最后都应该有“是否满足”的结论。另外,这份《仪器确认记录表》缺乏规范性,例如:仪器编号(唯一性标识)缺失,缺少确认依据的信息等。
几点建议:
1、建议楼主好好去看看GB/T 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该标准可作为“计量确认”的依据。
2、《计量确认表》最好设计成规范的表格形式,建议将第二列表头的名称“技术要求”改成“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这样便不会产生歧义了,外审时审核专家看到这样描述便不会产生丝毫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