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不确定度评估中能否直接引用检定证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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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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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检定与校准只是两种不同的溯源方式,前者为法制计量,后者为非法制计量。前者包括了验证并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后者无需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前者不必给出不确定度,后者必须给出不确定度。对于主要计量技术参量的检测过程来说并没有什么两样。因此,无论是检定还是校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应该是相同的(因为重复性试验条件一致)。假如某计量器具不合格,即“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超出了最大允差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难道它就没有溯源性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测量设备的示值与上级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的关系靠什么联系起来?唯一绑定的DNA就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计量技术要求”(即“合格判剧”),后者是人为规定的,全国都一样,不具有溯源性,而是保障溯源性的最低计量技术要求。不同的机构、不同的环境条件、用不同的测量标准,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任何“测量结果”与其亲生“父母”相关联的DNA(溯源性),就只有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了。而用最大允差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它的作用是用来判断“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否满足这个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要求的,是一个全国统一的,人为约定的合格判据。
研究得很深入哦!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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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31 10:07:35 Last edit by pxsjlslyg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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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仪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我觉得是两种概念。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反应的是此次测量结果的可靠性,比如上面说到的容量瓶,检定结果扩展不确定度0.002ml应该是针对实际容量1.006mL说的。而仪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应该是针对仪器正常使用时的示值或修正后地结果说的,反应的是仪器自身的计量性能。所以整个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适合直接引用,如果引用,首先需要使用该容量瓶的实际值而不是标称值,同时与考虑人员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差异,温度测量中的差异。所以对这种一般直接使用标称值的仪器/设备直接通过允许误差估计就好了,允许误差可以根据检定证书、规程或生产厂家的技术指标直接得到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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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仪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我觉得是两种概念。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反应的是此次测量结果的可靠性,比如上面说到的容量瓶,检定结果扩展不确定度0.002ml应该是针对实际容量1.006mL说的。而仪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应该是针对仪器正常使用时的示值或修正后地结果说的,反应的是仪器自身的计量性能。所以整个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适合直接引用,如果引用,首先需要使用该容量瓶的实际值而不是标称值,同时与考虑人员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差异,温度测量中的差异。所以对这种一般直接使用标称值的仪器/设备直接通过允许误差估计就好了,允许误差可以根据检定证书、规程或生产厂家的技术指标直接得到
嗯!1069也胜利通过了,该抽点时间上论坛了。 也该写点原创帖子了吧!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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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仪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我觉得是两种概念。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反应的是此次测量结果的可靠性,比如上面说到的容量瓶,检定结果扩展不确定度0.002ml应该是针对实际容量1.006mL说的。而仪器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应该是针对仪器正常使用时的示值或修正后地结果说的,反应的是仪器自身的计量性能。所以整个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适合直接引用,如果引用,首先需要使用该容量瓶的实际值而不是标称值,同时与考虑人员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差异,温度测量中的差异。所以对这种一般直接使用标称值的仪器/设备直接通过允许误差估计就好了,允许误差可以根据检定证书、规程或生产厂家的技术指标直接得到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所进行的表述。站在仪器使用者的角度说,他所使用的“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是他用该仪器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而站在该仪器的上级计量技术机构而言,这个“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又是承检机构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或者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其本质并无区别。测量结果修不修正,那又是“准确度”的概念,而不是不确定度所表达的“可靠度(或可信度)”的概念。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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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所进行的表述。站在仪器使用者的角度说,他所使用的“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是他用该仪器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而站在该仪器的上级计量技术机构而言,这个“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又是承检机构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或者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其本质并无区别。测量结果修不修正,那又是“准确度”的概念,而不是不确定度所表达的“可靠度(或可信度)”的概念。
这是概念问题好吧,检测机构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怎么能是一回事,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仅能代表这一次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检测机构自身能力有关。举个例子,200g的E2等级砝码在使用标称值时的极限扩展不确定度是0.4mg,而一家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校准得到实测值是199.9998g,这个实测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是0.3mg,另一家校准机构由于能力较差得到的实测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是0.6mg。那如果直接使用砝码的标称值时,不确定度带入哪个?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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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这是概念问题好吧,检测机构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怎么能是一回事,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仅能代表这一次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检测机构自身能力有关。举个例子,200g的E2等级砝码在使用标称值时的极限扩展不确定度是0.4mg,而一家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校准得到实测值是199.9998g,这个实测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是0.3mg,另一家校准机构由于能力较差得到的实测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是0.6mg。那如果直接使用砝码的标称值时,不确定度带入哪个?

        首先,我说的不是“检测机构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是“上级计量技术机构给出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它就是针对被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的评估结果,定量表征的就是被检/校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可靠性(或可信度)。“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当然是和检测机构自身的能力有关,不同的机构,其人、机、法、环四个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各不相同,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仅包括这四个不确定度分量,还包括被检/校对象(料)的自身计量性能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得到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自然会不同。即便是同一家机构,对两台同型号同规格计量性能各异的被校对象进行检定/校准,得到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也会不同。
      你所举的例子有点极端,是同一砝码分别向两家能力不同的承检机构溯源的结果,通常是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除非是比对验证试验)。日常你选择了哪家承检机构,你就用哪家的结果。因为你事先已经对该承检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了评估确认,认为他能够满足你的需求,所以你相信他的检定/校准结果是有效的,是在你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以内的。

      两家不同的机构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由于各自的能力不同,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误差和不确定度都有可能不同。误差大不确定度小,或误差小不确定度大也不是不可能。你所举的例子仅仅是短期稳定性非常好的实物量具,还有更多的是非实物量具的模拟仪器或数字仪器。假设你有两台同型号同规格的模拟仪器,一台“误差”大但“示值重复性”非常好(即不确定度小),另一台“误差”小但“示值重复性”非常差(即不确定度大),你用这两台仪器对同一被测量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能一样吗?你到底是用不确定度小的误差来进行修正,还是用不确定度大的误差来进行修正?这与你所说的两家机构对同一砝码进行校准,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同不是一个道理吗。你说的是两家不同的机构对同一台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我说的是用两台计量性能不同的仪器对同一被测量进行测量。
      《检定证书》给出测量结果(数据),必有其意义。如果都是用最大允差去套算,也不进行修正测量,那《检定证书》完全不需要给出“测量结果(数据)”,只需给出“合格”两字或“不合格”三字的结论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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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 15:39:08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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