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CNAS EL15 2.2注的条文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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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凡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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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CNAS-RL01条款6.3要求: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实验室在登记注册地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在设立地的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对于跨省份建立实验室的申请人,要求其在当地取得注册或允许经营证明。例如在西藏登记注册的某公司,申请认可的实验室设在河北廊坊,则其应在廊坊取得登记注册。

注: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许可由政府部门管理。

此注的意思是什么呢?政府部门指的是哪个具体的部门吗?具体需要怎么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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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凡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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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明确提出是先通过CMA资质认定才能申请CNAS,现在正式发布稿写的有点模糊了,所以这个要怎么理解呢?
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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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实验室申请CNAS还是照旧,若第三方申请CNAS前提是需要先申请CMA资质认定吧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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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梦凡雅单(Ins_5b17e54d) 发表:
修订稿明确提出是先通过CMA资质认定才能申请CNAS,现在正式发布稿写的有点模糊了,所以这个要怎么理解呢?
      这个注释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了。意思是CMA资质认定由政府部门管(具体监管部门是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CNAS不插手,也不发表意见,是否申请CMA资质认定,由申请认可的实验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自己决定。前面的修订稿中的表述,实际上是有点越权管理,管了不该由他管的事(这是法治管理的行政许可要求,应该交由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并监管)。CNAS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正式文件发布时,直接将这部分内容以注释形式简单表述。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要通过CMA资质认定,由我国的法律法规确定,与CNAS能力认可没有直接的关系。CNAS完全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运作,是否需求申请认可,完全是自愿的市场行为,没有强制性,与是否通过了CMA资质认定不搭界(不是ISO/IEC 17025的要求),只要满足国际标准的要求,他都可以受理。
yayi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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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大家约定俗成的这么做,即,第三方机构只要CMA受理,就要先获得CMA,再去申请CNAS。从文件来看,CNAS管好自己就好了,不应设置前置条件 。
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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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CNAS不管你有没有通过CMA 还是其他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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