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xiao520(xiao520) 发表:
最近查了许多有关化学药品有效期的资料,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关于有证标准物质(CRM),证书上有使用期限,但关于标准物质(RM)以及其他化学药品,药品标签上没有标注有效期,就很难考证其有效期限,在网上查到的化学药品有效期一般判定原则是:
一般情况下,化学性质稳定的物质,保存有效期就越长,保存条件也简单。初步判断一个物质的稳定性,可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无机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装完好无损,可以长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质,在避光、荫凉、干燥的条件下,只能短时间(1~5年)内保存,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合乎规定。
有机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挥发性较强,包装的密闭性要好,可以长时间保存。但容易氧化、受热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质等,在避光、荫凉、干燥的条件下,只能短时间(1~5年)内保存,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合乎规定。
有机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极易受到微生物、温度、光照的影响,而失去活性,或变质腐败,故此,要冷藏(冻)保存,而且时间也较短。
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高纯物质,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保存规定来保存,确保包装完好无损,避免受到化学环境的影响,而且保存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情况下,基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说到基准物质的有效期,我查了一下本实验室的基准品,均没查到其有效期,咨询过一位前辈,说长期稳定的物质才可以作为基准物质,因此长期有效,无有效期。不知这种说法正不正确?
高纯物质是我们实验室作为标准品的另一种,不知高纯物质又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与基准物质、标准物质有何区别,保质期又怎么算呢?
进口的一些标准品,如Sigma,Fluka公司出的,也没有标注有效期限,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定义其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