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产品名称可以用秘制XXXX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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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生产一款拌饭酱,客户让加上(秘制调味酱)这几个字,这样合法合规吗
推荐答案:123回复于2024/06/23
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的规定。如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同时,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真实属性的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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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上使用“秘制”等用语有误导之嫌,是不能标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中规定: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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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的规定。如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同时,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真实属性的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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